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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3·15不再是一个特殊的日子

2014年03月13日 14:47 来源:兰州日报 参与互动(0)

  每年的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从它诞生起到今天已31年了,它比我国改革开放略晚了几年,我国此时已开放社会主义商品市场经济,由于是初级阶段,难免有不少假冒伪劣商品进入消费市场。消费者权益日的诞生,刚好为中国消费者提供了一个维权的平台。

  记得那时通过3·15打假,曝光了许多骇人听闻的事件:如假酒毒死人命,低劣电器漏电或爆炸致死人命,燃气热水器致死人命等等,后来这些事件就发生的很少了。但是社会上又出现了其他类型的假冒伪劣的现象,而且几乎覆盖所有商品,而且大都与民生有关,尤其食品、药品类是重灾区。这些假冒伪劣商品,最大特点是不会直接或马上要人的命,它是经过一段时间积累而产生毒害,或者是无效盲用或者误导使用,使人患病甚至死亡,如有毒食品,无效药品,假奶粉,含毒化妆品,地沟油,致癌添加剂等等……枚不胜举,防不胜防。当我们拿起每一件商品时,心里总嘀咕:这是真的吗?

  说我国现在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已超过德国、日本,很牛气。但是作为“经济发达”国家,中国该有的东西却没有成熟起来,如与市场经济相关的市场管理体系却没有完全跟上来。奇怪的是,我国的职能部门很全,如工商管理部门、质检部门、食品管理监督部门等,它们应该为国家为国民把好关的,但不能做到让这些假冒伪劣商品销声匿迹反而让其愈演愈烈呢?而且中国的假冒伪劣商品已经危及到国家的声誉,中国人抢购外国原装奶粉,便是一例。一件假冒伪劣商品从出厂,到批发、零售至少有三个环节可以检查堵截,却不知为何一路畅通?这些职能部门可能有自己客观理由,如法律手段不完善,难以执法或者人手不足等。但主观上明知有问题而不作为的情况,也常见媒体曝光,拿百姓生命做权钱交易的行为已不是什么新闻了。笔者在《读者》中看到一位叫杨佩昌的学者讲,中德两国之间差距,在德国待的时间长了,观察到差距就越大,比如空气质量很好、自来水可以直接饮用、奶粉无毒、水果无农药残留、交通便利准时、人与人之间礼貌相待……等等。他还讲,在软实力方面,中国与日本比还有至少50年的差距。这些话语,虽然我们不喜欢听,但它可能是事实。

  3·15每次登场,人们都希望假冒伪劣商品少一点再少一点,希望到某一天,诚信能够回归人心,3·15不再是一个特殊的日子,人们不再为假冒伪劣商品头痛。(秦尚斌)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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