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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公布消费维权十大案例 包括航班延误难赔偿等

2014年03月14日 11:28 来源:西安晚报 参与互动(0)

  省工商局昨天向社会公布2013年消费维权十大案例,一家银行用格式合同排除消费者权利案名列榜首。通过公开曝光这些典型案例,省工商局意在提醒消费者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同时对违法分子予以震慑。

  银行用格式合同排除消费者权利

  韩城市工商局检查发现,某银行与客户签订的《个人借款合同》印有:“本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保险费、评估费、保管费、登记费,由合同双方依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承担”的内容。

  这一行为违反了《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工商部门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并处10000元处罚。

  汽车自燃 经销商不赔偿损失

  汉中市工商局汉台分局接消费者黄某诉称,他停放在小区院内的小轿车突然发生自燃,可汽车经销商只答应修复,不赔偿损失。

  经工商部门调查,确认车辆自燃是由于经销商为该车加装的雾灯线路短路引起的,经调解消费者调换了一辆同款价值9.98万元的新车。

  广电公司强行捆绑搭售付费节目

  宝鸡市千阳县工商局接到投诉,某广电网络传媒公司收取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时,采取捆绑形式强行向用户搭售年费60元的“合家欢节目包”。经过调查,该公司一年间共收取2000户用户“合家欢节目包”费用120000元。工商部门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退还不愿使用节目包的107户用户费用,共计6420元,并处罚款10000元。

  以展销会名义 推销不合格家电

  西安市工商局阎良分局执法人员接到举报,有人以“展销会”的名义推销豆浆机、电磁灶等,可购买后不能正常使用。对此,执法人员迅速出动,当场查扣了于某某推销的不合格产品。最后,工商部门责令其退还村民购货款1.42万元,并处罚款1.58万元。

  买回收割机 多次出故障

  渭南市临渭分局接到消费者曹某某诉称,他以105000元的价格从陕西一家农机有限公司,购买了一台山东品牌的玉米联合收割机,使用中多次发生液压管漏油、离合器失灵等故障。

  对此,工商部门主持召开了由生产厂方代表、经销商代表、农机用户参加的三方调解会。当事人一次性退还购机款10万余元。

  供水站经营者变更 拒为以前消费者送水

  商洛市柞水县工商局接到投诉,反映某纯净水柞水供水站因经营者发生变更,拒绝为以前的消费者送水,消费者累计持有水票500余张。工商部门经过调查沟通,最终双方相互取得谅解,经营者同意继续提供送水服务。

  就餐不慎滑倒 顾客获赔抚慰金

  榆林市横山县工商局接到投诉,王某与家人前往横山县一家火锅店就餐,但他去洗手间时,被地板水渍滑倒摔伤,被诊为右腿粉碎性骨折,花费医疗费2.8万余元。可火锅店拒绝支付医药费。对此,工商部门表示,王某当天饮酒过量走路不小心,火锅店也没有明确告知提示,都应承担一定责任。经过调解,火锅店一次性赔偿王某抚慰金1.4万元。

  没“五证” 房地产公司违法发布广告

  杨凌示范区工商局接到群众举报,陕西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杨凌分公司在未取得“五证”的情况下,擅自在杨凌街道设置路牌预售广告和散发广告,并举办大型项目推荐会和抽奖活动。截止执法人员检查时,该公司已通过预售宣传收取50多户购房人认筹金10万余元。为此,工商部门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万元。

  航班延误 乘客与航空公司和解

  陕西省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指挥中心接到云南省张某诉称,他们考察团29人乘坐天津航空的航班从西安到昆明,因空中管制导致航班延误近5小时。经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天津航空公司为29位乘客免费提供西安、昆明两地的食宿,公司负责人向该团致歉并赔偿每人现金100元。(记者宋洁 实习生卢思宇)

【编辑:柳龙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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