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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养狗 女工躲闪不及被撞伤讨要万元赔偿

2014年03月17日 08:56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0)

  家住栖霞区的陆女士,前几天骑着电动车到单位上班。进门的时候,厂门口里突然蹿出一条大狗,将陆大姐撞倒在地。陆大姐猛摔一跤,不仅跌破了头,腿骨也被电动车压住不能动弹。这时,厂里门卫赶紧出来解救陆大姐,并报警叫来了120急救车将陆大姐送到医院。结果到了医院检查,陆大姐右腿腿骨骨折,全身多处挫伤,头上也缝了4针,前后共花掉医药费10000多元。

  陆大姐在这个厂上班多年,怎么会突然被狗撞翻呢?原来,这条狗在厂里也有一段时间了,每天晚上放出来在厂里巡逻,早上都提前用链子拴好,由厂里的门卫监管,但是这狗没有狗证。陆大姐原来每天早上来上班,都是只听到狗叫,也没看到过这条大狗。那天大狗突然蹿出,陆大姐躲闪不及,才倒地重伤。伤愈之后,陆大姐拿着药费单子到单位索赔,她知道这狗没有手续,且因单位管理不善,不拴链子也不关门才造成了这一起事故,要求让单位赔偿她所有损失。厂里虽然承认是自己的责任,但是却认为赔偿金额太高,只愿意赔偿2000元,双方僵持不下,于是请来了人民调解员。人民调解员特意去看望了受伤的陆女士。然后又到公司去了解情况,在门口看见了那只凶猛的狗,的确是有些吓人。公司养狗却不加约束使其干扰、恐吓他人的行为按照《民法通则》理应赔偿,在调解员的调解下,双方协商最后达成一致,厂里一次性赔偿陆大姐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以及其他费用共计四千多元。(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通讯员 雪飞 王婷 记者 贾晓宁)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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