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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胶州首例出租车醉驾司机被拘役一个月

2014年03月17日 14:38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出租车司机宋某因醉酒驾驶被胶州交警大队查获,吊销驾驶证,且十年内不得重新申领。日前,胶州人民法院依法对当事人判处一个月拘役并罚款6000元。

  今年1月22日下午5时许,胶州交警大队的民警正在胶州市福州路与徐州路路口执勤,一辆出租车因违反禁令标识调头被执勤民警拦下。在检查证件时,民警发现该司机的脸有些发红,“喝酒了吗?”民警问道。“没有没有,哪敢喝酒啊!开玩笑!”该司机急忙辩解。说话间,一丝酒气飘出,被民警闻到。随后民警将该司机带回中队作进一步调查。在中队,经过酒精呼气检测,结果显示为68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

  “还说不敢喝,要是敢喝,你得喝多少啊?”民警拿着测试结果质问该司机。见露了馅,该车司机宋某交代了事情原委。当天,宋某驾驶的出租车出现了故障,送到汽修厂维修,好不容易有个空闲,他便约了几个朋友一起喝酒,后将车辆提出准备交班,行至徐州路时,发现前方有禁止调头的标牌,宋某没有按照标牌指示行驶,而向前行驶了几米后,突然在马路中间调头,这一幕恰巧被该路口的执勤民警发现并上前盘查。

  后经血样检测,宋某属醉酒驾车,胶州交警大队向法院移交了案件。日前,胶州市人民法院依法对宋某判处一个月拘役并罚款6000元。此前,胶州交警大队根据规定,已对其醉酒驾驶营运车辆处以吊销驾证,且10年内不得重新考试的处罚。(记者 周衍鹏 通讯员 陆斌)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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