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男子秒购233台打折空气净化器 四个月卖家未发货

2014年03月18日 08:47 来源:钱江晚报 参与互动(0)

  去年双11,一款飞利浦空气净化器在网上打出了2499元的狂欢价。福州人陈先生一口气秒购了233台,一共58万多元。4个多月过去了,卖家还未发货。陈先生本想转卖这批净化器,但现在看来是个泡影。于是他将卖家及天猫告上法庭,要求退还货款,赔偿直接经济损失、资金周转损失等,共85万多元。昨天,案子在上城法院开庭。

  这批货物分5个订单购买,当天陈先生就把58万元货款打进了支付宝。按照承诺,店家必须在去年11月20日之前发货。但陈先生说,商家一直说缺货。后来他看到这款净化器还在卖,价格却成了3499元。

  “我多次联系客服,对方在敷衍,是严重违约。”陈先生认为天猫未尽监督职责,要承担连带责任。

  昨天,卖家在庭上的意见是,陈先生拍的5个订单不符合交易规则,属于无效合同。他是通过5个ID购买的,而这5个ID实际都是他,而网上已经明确标明“每人限购50件”。卖家认为,陈先生是利用网络交易的特殊性,隐瞒了真实身份,投机取巧。

  陈先生说,购买时他明确告诉过卖家5个订单是同一人,收货地址也是同一个,当时对方无异议,算是默认的。“怎么可能默认?”卖家说,双11活动针对消费者,但并不认可陈先生这种用于二次销售的。

  因为货物未发,陈先生的58万元一直躺在支付宝里,4个月的利息也有4万元。其实,陈先生只要一点“退款”,就能拿回这58万元。但是陈先生觉得划不来,现在每台净化器贵了1000元,他买了233台,那么直接的利益损失就是23.3万元。

  卖家否认了这个计算方法,“虽然净化器的型号一样,但双11卖的是厂家的特供产品,和现在销售的产品不能等同起来。”

  天猫则认为,他们只是提供了交易平台,不涉及直接交易,按照规定,延迟发货的,商家需向买家支付该商品实际成交金额的百分之三十(金额最高不超过五百元)作为违约金(以天猫积分形式支付)。

  双方都拒绝了调解,法官将择期宣判。(本报通讯员 尚法 本报记者 方力)

【编辑:柳龙龙】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