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以共治铸就新的公共安全
16日凌晨,黄石二医院遭人为纵火,4人不幸遇难。目前,27岁的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抓获,等待他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近段时间来,昆明火车站发生了暴恐事件,长沙街头、成都商场,相继发生了砍人事件、散逃事件,这些事件相互之间虽没有直接关联,却无形中引发了人们对公共安全的一种新焦虑:这种影响公共安全的新苗头,比以往显得更复杂、防控的难度更大。
上述事件都是公共安全的敌人,都应受到道义的谴责和法律的严惩。因此,加强治安力量的投入,提高百姓的安全感,势在必行。近日,公安部就部署全国公安机关进一步创新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最大限度地将警力摆上街面,实行武装巡逻、动中备勤的常态化。百姓身边有警察,街头处处有防范。这无疑会对暴恐分子以及其他刑事犯罪分子形成强大震慑,会在一段时间和一定程度上收到安全保障之效。
只是,如果要从根本上构建新的公共安全保障体系,仅有严厉的谴责和打击显然不够。“防山中贼易,治心中贼难。”任何国家都有公共安全问题,而中国社会转型期的突出矛盾,更具有特殊性。严峻的形势面前,仅靠政府单方面的力量来治理,或者仅靠一种外在的力量来打击,都不足以达到治本的目的。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中,真正有力量的治理,无疑是一种内在的治理——信仰的坚守和人心的凝聚。
坚守信仰和凝聚人心的前提条件是公平正义。有研究表明,农村剩男和城市剩女的出现,正成为城乡二元结构的一种新体现;经济增长质量提高缓慢,也有贫富差距持续拉大的因素。地区差距和贫富差距拉大的后果,从表象上看,是城市繁华与农村冷清的反差,富人与穷人走向两极;从本质上看,容易导向信仰的迷失,良知的弃守,金钱和利益成为第一追求,法律和道德底线不时被突破。
党和政府在科学发展方面已做了不少卓有成效的努力。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李克强总理把改善民生放在了更加突出重要的地位,再次强调:民之所望,施政所向。
公平正义不可能一蹴而就,更何况像中国这样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的国家。而我们又不可能等到公平正义实现了,再来谈公共安全的保障问题。社会治理现代化本身就是一个动态过程,在此过程中,我们可以大有作为。所谓共治,就是每个人都是参与者。共治也需要带头人,在干群之间,干部是带头人;在穷富之间,富人是带头人;在医患之间,医生是带头人,他们存在于社会的每一个层面、每个角落。
前不久,发生在辽宁的一起交通碰擦事件就颇有启示意义:一个打工者骑着电动车违章擦伤了一辆奔驰车的车门,正当这位电动车主吓得六神无主时,奔驰车主却并没有不依不饶,而是大度地说:“你受伤了没有?你走吧!”电动车主感动地说:“真是遇上好人了,再没有比他还好的人了!”对这一幕,旁边围观的人群也爆发出热烈的掌声。
如果病人在排几个小时的长队后,能够得到医生耐心的询问与诊断;如果城管在管理小贩时,既能依法处置,又能保护尊严……那么,这个社会就会越来越有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