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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东莞丐帮谁制造的恶?

2014年03月20日 09:40 来源:北京晨报 参与互动(0)

  近日,媒体曝光“东莞丐帮”,犯罪团伙用各种手段使人致残逼人乞讨。一位曾混迹东莞丐帮的老人称,“帮主为了利润,会把幼童的腿砸断,不会叫它好,好了就结了疤了,他也得用小棍敲一敲,给你敲得流血流脓,而幼童越惨帮主越赚钱”,“为了防止大一点的孩子报警,丐帮会给他们吃强力安眠药。这样的孩子寿命很短,随时会被扔掉”……(3月19日《现代快报》)东莞民政局称,将加大对乞讨人员救助力度,加大对逼人乞讨等犯罪行为的查处力度。

  批评

  监管失位令人费解

  报道中细节的描述令人触目惊心。然而更加令人感到愤怒和费解的是,所有犯罪其实都发生在阳光下,当地警方并非一点儿也不知情,却毫无作为。

  早在2002年,一位名叫王秀勇的老人曾将丐帮专门操纵残疾人的情况向当地公安部门举报。得到的回答是,“我们管不了,这个不属于我们管,你们找民政部门。”可以说,正是由于职能部门的冷漠和不作为,让这些被虐待的儿童和老人失去了最后的救济希望。

  当然,公安部门有其理由。

  按照《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管理办法》的规定,救助站实行自主寻求救助的制度,这使其陷入“三不管”境地,妇女儿童保护组织没有管理的权限,民政部没有执法权,公安部门则坚持没有报警就不得出警,这使很多受害者得不到救助。而从社会和公众的角度看,更多的人陷入了“给钱是滋长犯罪,不给钱那些乞讨者会被殴打,下场更惨”的心理纠结之中。这似乎是一个死结,但事实上所有人都走入了一个巨大的认识误区,那就是以残害他人身体为手段逼人乞讨不是一个道德命题,更不是一个社会管理问题,而是一个法律问题,一种再清楚不过的犯罪行为,而且是极其恶性的犯罪。打击犯罪,保护公民乃是公安部门的天职,放任不管就是严重的失职和渎职。

  希望当地警方对“东莞丐帮”主动出击,要知道,这些受害者都是社会最底层人员,他们根本就没有表达的能力和渠道,我们必须耗费警力救助这些无助的受害者,尽管,“扫乞”没有“扫黄”所带来的极大社会影响力,也没有什么现实利益,但是,它关乎正义与生命,其重要性不难理解吧?

  吴龙贵

  分析

  人性沉沦与公权渎职

  检索这样一个犯罪集团的形成原因,我们会发现,背后有着一条层层递进的逻辑链条:开始时,这些犯罪集团只是租用家乡的残疾人进行乞讨,这是犯罪形成的萌芽阶段;而随着乞讨所得回报的日渐“丰厚”,他们便开始“收购”外界的残疾儿童,这是其发展壮大阶段;而疯狂之时,便是这个团伙用偷、抢、甚至骗的手段将大批“无辜”之人纳入到这个团伙之中,并丧尽天良地将他们“折磨”成残疾,以获取更大的物质回报。

  报道中还有一个细节不容忽视:犯罪团伙每天将这些“乞丐”轮流运送到各个乞讨地点,并且是面包车接送、大巴中汇集,而每个乞讨人旁边还有专人看守。这种分工明确,流水作业的犯罪模式,在长年累月的运行中,已经有了一套非常明确的“隐藏经验”。比如他们懂得如何观察乞丐旁边的异常行为,懂得如何躲避政府及警察的跟踪,这些,既是他们愈加发展壮大的现实原因,也是其不畏外界“整顿”的核心所在。

  和现实中的许多悲剧一样,人性沉沦是这个悲剧得以发生绕不开的现实成因。在每一个社会里,只要有了物质和利益的驱动,个人之恶便不会消散。而国家和相关机构的任务,便是利用政策、创制法律,将个人之恶扼杀或消解于肇始之初。遗憾的是,我们的相关部门,这些年并没有动用真正的力量,将这些个人之恶叠加的集体犯罪严厉打击,相反,他们采用的则是游击和踢皮球的方式相互推诿,比如公安局说该民政部门管,而民政部门却推说该收容站管,这种彼此推卸责任而失去联动机制的治理模式,最终导致了那些无辜的孩子成了犯罪集团追求利益的有效工具。

  从这个程度上讲,相关部门在处理这一问题上的不称职,个别机构在违法犯罪时的“视而不见”,正是这一悲剧得以发生的现实根源。当务之急,并非只是拯救那些无辜的孩子们那样简单,更重要的,仍在于我们要提高制度和法律的执行力,哪怕有时候需要严惩渎职官员来换取。

  张剑

  呼吁

  街面警力多关注乞讨者

  我不知道全国各地还有多少“东莞式丐帮”,被控制的乞丐的生活又是如何的困窘,他们或被摧残,或被“控制”了心智,凭他们自身的能力,已经很难挣脱。这需要公安部门去打击,去解救,还他们一个自由的身体。

  据统计,中国每年的失踪儿童约有20万人,找回来的大概只占到0.1%。这是孩子的失踪统计,失踪老人,恐怕也不是少数。这些失踪的老人、孩子中有多少成为“被乞丐”?恐怕会是个惊人数字,再加上一夜醒来,被打成残疾,从而成为乞讨者的,数目恐怕更显恐怖。

  乞讨者不可能躲到深山里去乞讨,他们多会到热闹的地方去,而查清楚哪些乞讨者是自愿的,哪些乞讨者是被迫的,其实并不难。因为那些被迫的乞讨者,在神情上是不一样的,一个会是悠闲的,一个会是沉重的,因为没有讨到钱,他们可能饭都没得吃,他们经常性地被打。而在背后也会有诸多形迹可疑的人,只要认真去查,完全可以分得清谁是真正的“乞丐”。

  对于“东莞式丐帮”,必须要严厉打击,这是还公民的人身自由,更是保障公民的安全,否则,我们一不小心就有可能成为“乞丐”,当犯罪分子嚣张的时候,我们都可能是受害者。

  3·1云南昆明火车站暴力恐怖案件之后,公众对于“有人砍人了”深怀恐惧,这是人之常情,虽然过于恐惧是不足取的。但却需要给我们更多的安全保障。公安部已经表示,将最大限度地将警力摆到街面上,警力既然摆到了街面上,无妨借此机会“看”清楚“被乞丐”,从而解救出那些处于水深火热中的“乞讨者”。

  王军荣

  延伸

  如何善后更值得思考

  在媒体起底“东莞丐帮”后,职能部门不会再坐视不管了。

  职能部门人性化对待残疾乞丐,加强收容、救助、遣返的力度,并依法打击残害幼小乞丐的利益集团,这是必然的事。然而,畸形的乞讨已经生长成一颗影响社会文明的毒瘤,切除这颗毒瘤的不易,可想而知。之前的很多次治理似乎都陷入一个循环:当职能部门打击治理的时候,他们就偃旗息鼓,销声匿迹;而当政策宽松的时候,他们又卷土重来。由此可见,彻底治理畸形的乞讨,既需要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更需要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共同施压,并形成长期有效的管理机制,而不是一阵风式的治理。

  较之于打击和治理,如何善后才是更值得思考的问题。从目前来看,政府在关爱残疾人、弃婴的经费投入和救助能力都捉襟见肘,把遭受侵害的孩子救出乞讨的火坑,怎么处置他们?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难题。没有强有力的援助机制,遣返之后,他们或将陷入被遗弃、被漠视的新困境。

  今年春节过后,广州的弃婴岛爆棚,残障儿童急剧饱和,儿童福利院面临严重的救助压力,不得不关闭旨在呵护脆弱生命的弃婴岛。我们不能因此简单地批评当地政府,因为他们在救助弃婴、关爱残疾生命方面,算是很有作为了。怎奈财力有限,政府往往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再者,弃婴问题,我们更应当追究一下父母的责任。追责的话暂且不提,有一个后果可以想象:关闭弃婴岛之后,弃婴死亡率增高是其一,侥幸存活下来的残疾弃婴,成为不法分子乃至父母牟利的工具,可能性是很大的。这些足以说明,治理乞讨和关爱弃婴有密切的关联。

  清理“丐帮”不易,善后更难。我们应一方面打击操作、残害乞丐的犯罪行为,清理救助乞丐;另一方面,我们也该积极地思考,并制定出善后措施,妥善处置营救出来的残障儿童。从彻底清理的有效性来看,建立科学高效的善后机制,更有价值。

  黄齐超

  ■三言两语

  ●看完毛骨悚然!惨绝人寰!看到那些孩子变形的样子,心碎了。

  ——鲁墨

  ●当执法成为渔利工具时,这个世界,就成了纪录片《动物世界》。

  ——司马珊

  ●只要你是心智正常,每天都得面对一些非常痛苦的人和事。

  ——何家强

  ●东莞怎么了?!

  ——高芬

  ●哪个组织可以直接面向受困儿童。给个渠道。至少看到了可以报警或举报。总要从根源解决。全民参与。发现一个解救一个。端掉一窝。让这些人没有喘息的机会!

  ——费紫阳

  ●以前听说一个小孩子被拐卖了,后来警察找到的时候脚手都断了被迫在路边行乞,从那之后我再也不给乞丐钱了,因为你给了就是给犯罪分子动力,让他们认为这样做有利可图!如果实在想帮助他们就送到警察局送到福利院去!

  ——孙傲

  ●这种故意使人致残逼迫其乞讨的应该是不止东莞一地吧,我在很多城市都见过。要打击就得从严,这种组织都是灭绝人性的。——武天易

  ●看到这样的报道,我们本地人跟所有人一样愤慨,借由媒体的监督把东莞一些不好的地方整顿一下是件好事。

  ——王滨

  ●肯花那么多钱建那么多会展中心、大楼,还不如花钱来改善民生。

  ——吴耐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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