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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规定之外还要有更高要求

2014年03月21日 09:51 来源:湖北日报 参与互动(0)

  本报评论员 李思辉

  3月17日至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兰考调研,住在焦裕禄干部学院一个普通的学员宿舍里。按照他的要求,房间未作任何改造和装修,和其他宿舍并无二致。临行前,他按每天80元的用餐标准,交了两天共160元的伙食费。(3月20日《河南日报》)

  领导干部出差的餐饮、住宿标准是有规定的。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明确指出,“确因工作需要,接待单位可以安排工作餐”,可总书记主动交了伙食费,这是一种自律。上述规定还载明“接待省部级干部可以安排普通套间”,总书记可以住套间,但他坚持住在最普通的学员宿舍里,这是一种对自己的高要求。

  领导干部需要有一份自律,一种对自己一言一行的更高要求。党纪国法终归只是最低要求,是不可突破的底线。违反党纪国法之规定即为错、甚至即为“罪”,但这不意味着党纪国法无规定即可为。相反,很多时候,对那些虽无明令禁止,但不符合官德的事情,我们也要有抵制的自律;对那些能压缩的“合法待遇”,也要有节约的自觉。

  时下,有些干部不敢违反既有规定,但信奉“把规定和政策用足”。出差报销、住宿餐饮、生活待遇等等,往往按照最高标准套。有的人在规定之外的小事上很随意,比如占公家的小便宜、闹出一些绯闻、不大注意自己的干部形象等等,大错不犯“小问题”不断,虽说未曾逾越制度底线,但终归少了一份自觉、一份担当。

  还有一类干部,放低要求、骄奢腐化。突破底线,连党纪国法、八项规定等规章制度都置若罔闻。这样的干部必然受到党纪惩处,甚者受到法律的制裁。最近落马的李春城、衣俊卿、刘铁男、倪发科、郭永祥等一大批高官就是明证。

  也有不少领导干部能够自觉自律,在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的同时,以为民务实清廉的总要求反省自己,不断给自己提出更高要求,慎独慎微,恪守官德,无论水多深就是不湿鞋,一言一行彰显党员本色,一举一动无愧干部担当,这样的领导干部才值得我们尊敬和学习。

  今天,整个社会都在向法制化、制度化迈进,很多社会问题需要靠立法来解决,很多不良风气需要靠制度来约束。但是,法律、制度永远都是滞后和不全面的,其主要功能是划定人们行为的底线。底线之下的行为必须受到惩处,底线之上的空间无限大。道德自觉可以拓展法律约束的外延,廉政自律可以升华规章制度的善意。

  徐特立先生拒绝首长待遇,坚持“少坐车多走路”的廉洁自律,兰考老书记焦裕禄把一切献给人民的无私无我,永远值得全党学习。让我们守住底线并超越底线,规定之外多一份自律,自筑“防火墙”、自念“紧箍咒”、自设“高压线”,克己奉公、自我加压、以身为范,无愧于党、无愧于民。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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