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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擅自提升信用额度 持卡人透支百万无力归还

2014年03月21日 11:12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银行擅自提升信用额度 起诉被驳回

  银行系统单方自动提升信用卡额度,持卡人透支百万元后无力归还,银行将持卡人告上法庭。近日,越秀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银行的全部诉讼请求。

  2010年4月8日,被告吴某向原告银行申领信用卡,信用额度5万元。后银行系统将被告评级为七星客户,并在信用卡领用合约并未对银行可自动为持卡人提升信用额度的情况下,单方将信用额度提升至100万元。被告领取信用卡后,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透支,共拖欠信用卡欠款本息1108715.13元未还。原告表示因银联签单只保存一年的扫描件,故现无法提供交易签单等凭证,只能提交银行打印的交易明细。

  法院经审理认为,在信用卡领用合约并未对原告可自行提升被告信用卡额度的情况下,原告自行将被告的信用卡额度从5万元调整至100万元,原告作为信用卡发卡行,在信用卡业务经营中没有尽到谨慎、注意义务。

  现原告主张被告存在拖欠透支款未还的违约行为,但仅提供了原告自行打印的明细,未能提供相应的交易签单等凭证予以证实,无法证实被告是否存在拖欠原告所主张款项未还的事实,故原告应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银行不服一审判决,已提出上诉。(记者徐一斐 通讯员杨婷)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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