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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创造融合条件实现人的城镇化

2014年03月21日 13:28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日前,广东省委农办、省农业厅会同广东省省情调查研究中心进行了为期2个月的“全省农民现状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尽管广东农民35岁以下的青壮年约2/3在外打工,但接近一半的受访农民却不愿意迁移城市居住,主要原因就是融入城市的代价很大、成本很高。

  城镇化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取向,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再次明确强调,要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机制。在城镇化进程中,如何让新生代农民工更好地融入当地社会,成为城镇化进程中首要回答的问题。特别是出生于80、90年代的新生代农民工,目前规模已达1.6亿,占全部外出农民工的60%。与第一代农民工相比,新生代农民工除了户籍在农村外已基本没有农村生活习惯,并且很少从事农业生产,更少有回农村的愿望。毫无疑问,他们是城市里具有很强经济活动能力的群体,也是经济发展的共建者和共享者。国家提出“新型城镇化”,强调是人的城镇化,而不是土地的城镇化。支撑“人口城镇化”政策逻辑的前提,是农民能够进城,而决定农民能够进城的关键条件有三:农民的能力和意愿,政府的财政能力,和产业支撑度,三者相辅相成。

  影响农民向城镇居民转变的最主要因素,就是农民不愿意放弃土地。这甚至与是否已进城生活,是否有稳定职业无关。户籍制度的不接纳,由此带来的与户籍相关联的多方面社会差异,如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社会保障缺失、公共医疗缺位等等,将大部分农民工屏蔽在城市社会资源之外。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城乡二元结构是制约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主要障碍。要实现“人口城镇化”,必须率先改革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和农村集体土地制度,让农民可以放心地带着土地或者卖地进城,享受与市民同等的社会保障。同时,加强社会道德意识建设,促进新生代农民工思想文化的社会融入。使社会更为集中关注广大新生代农民工吃苦耐劳全力为城市建设作贡献的事实;宣扬宽容精神,呼吁城市居民关心理解新生代农民工,营造新生代农民工“有序政治参与”的社会氛围。自身能力制约着新生代农民工进城,这是问题的一方面,另一方面是要通过各种制度建设提升他们进城的意愿。

  要实现“人口城镇化”,权利均等、资源均衡,需要政府财政的大力支持。通过先行先试办法建立起按居住地划分户口性质的户籍登记管理制度,实行以固定住所和稳定收入为户口申报依据的城镇户口政策。运用政府支持、市场融资和农民工集资等多种手段来建造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逐步解决新生代农民工在城市的居住问题。尽快完善包括社会福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内的城乡一体化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切实保障新生代农民工在社会空间上的迁徙和居住自由,在制度上保障新生代农民工与城市居民依法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数据显示,城镇人口的人均收入是农村的3倍,因此提高农民收入最直接的办法,就是将农民转变为市民。城镇化让农民不用再背井离乡,可以就近择业融入城市,享受平等的福利保障,又增加了收入;在解决留守儿童等社会问题的同时,也减少了农民工大量涌入大城市导致的“大城市病”。

  在未来快速城市化的进程中,农民工进城必然是长期趋势,如果庞大的农民工群体不能融入其工作的城市,必然在城市形成“新二元结构”,威胁城市的和谐发展。因此,创造更多融合条件实现人的城镇化,是我们破题的思路。(桐子岚)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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