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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内江5月起电动自行车须挂牌上路

2014年03月21日 14:35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0)

几辆停在内江东兴区和平桥附近的电动车都没上牌

饶述良展示刚刚拿到的车牌和行驶证

  电动车撞人后逃逸、驾驶电动车抢劫、电动车撞人后无力赔偿……今年3月起,内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核发号牌工作,以上这些现象将随之杜绝。

  据了解,目前办理牌照的电动自行车有符合国家标准和不符合两种,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将在5月1日之后停止办理注册登记和核发号牌。未办证违规上路者将面临处罚。

  本月起电动车要办“身份证”

  昨日下午4点,在内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车管所非机动车办证厅内,不少内江市民正在排队等待办理电动自行车“身份证”,饶述良便是其中一个。 办理之后,他们的电动自行车会有一个车牌号,本人则将拿到一个行驶证,以及当年一次5万元、累计10万元的保险赔付。

  半年前,他购买了一辆电动自行车,昨日,听邻居说得去交警部门办理牌照,不然上路会被罚款,便赶紧带着车辆的发票、合格证、身份证等证件到交警队办理。

  据内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四川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知》精神,内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从今年1月起就在研究部署电动自行车上牌工作,于3月8日起全面铺开。

  该负责人说,之所以要办证上牌,一是为了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二是为了防范和打击驾驶电动自行车实施抢劫、抢夺等违法行为,三是为了保障电动自行车驾驶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现在电动自行车车辆和驾驶人信息都将录入并联网,发生事故有据可查,买了保险之后,出了事还能获得相应赔付。”

  “非标”车须在5月之前上牌

  据了解,3月启动的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核发号牌工作,针对的车辆范围包括符合国家标准和不符合国家标准两种。而国家标准有两条要求是“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公里/小时”和“整车质量(重量)不大于40公斤”。

  内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相关负责人说,目前在道路上通行的电动自行车大多无法同时满足这两条标准,为了方便已经购买此类车辆的市民,设置了“非标”车辆注册登记、核发号牌的截止时间。“现在这些不符合标准的也可以办理车牌,但从5月1日起就停止了。只有符合国家标准的,才会继续办理。”

  此外,由于集中办证期间,由于前来车管所办证的市民较多,排队等候时间有所延长。为规范秩序,一些大队还在车管办证大厅及时开通无线上网服务,让前来办理业务的市民利用等候时间通过手机、平板电脑等设备连接互联网娱乐或处理个人事务。

  电动车不上牌违规上路将受罚

  据内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了提高市民知晓度,采用了印发宣传单、通过媒体公告、逢场天下乡镇设点等方式宣传。

  按照内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要求,电动自行车在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同时,必须按规定投保。该负责人说,内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积极协调保险公司,就近设立投保网点,推行“一站式”服务,市民只要拿上身份证、购车发票、合格证、查验表,现场购买保险并填表后,就能领到车牌号和行驶证。

  领到车牌号和行驶证的饶述良说,虽然自己的电瓶车刚买了半年,也从未出过事,但很支持注册上牌工作。“我都是听人说才来办的,办证只要 30 元钱,另外还有140元的保险费,包括人和车的保险,万一出了事也能有个保障。”

  据内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法宣科相关负责人介绍,前期对不挂牌上路的电动自行车以批评教育为主,待内江市电动自行车登记注册工作全面完成后,对不挂牌上路的车辆,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记者 王瑶摄影报道)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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