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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敲定多项社会福利举措 困难老人将有高龄津贴

2014年03月21日 15:09 来源:合肥晚报 参与互动(0)

  全省首次建立经济困难老年人的高龄津贴和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加快完善困境儿童分类保障,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推动全省慈善超市建设……昨日,记者从全省社会福利工作会议上获悉,针对老人、儿童等困难群体,我省将出台一系列举措。

  困难老人将有高龄津贴

  “今年,我省将全面建立经济困难老人的高龄津贴制度。”省民政厅福慈处相关负责人介绍,之前,全省已有部分地市开始建立高龄津贴制度,今年是首次扩大至全省经济困难老人这一范围。

  据悉,该政策需根据各地实际情况落实,暂且没有统一的补贴标准。“目前全省城乡低保老人有90万人,那么享受这一政策补贴的肯定会高于这一范围。该政策的落实要求低标准广覆盖。”此外,我省还将推进安徽省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方案的实施,降低养老机构运行风险。同时,加大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力度。

  “事实”孤儿将获得救助

  目前,安徽已经初步建立孤儿基本生活救助制度,对于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基本生活费标准不低于600元,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不低于1000元。今年,我省将开展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试点工作,建立全省统一困境儿童保障政策体系,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贫困残疾儿童、贫困家庭儿童等都将纳入救助范围。

  相关负责人介绍,除了父母已经双亡的儿童,今年,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也将纳入到救助范围。

  社会力量可参建慈善超市

  “之前全省有上百家慈善超市,但是由于运营不良等多种原因已逐渐关闭,目前全省运营较好的慈善超市仅有数十家。”省民政厅工作人员介绍,今年我省将加快民政部门职能转移,逐步把慈善超市交给社会组织、居民自治组织和市场主体去运营,鼓励社会力量通过独资、参股、租赁、并购、合建等方式参与慈善超市的建设和运营。

  工作人员说,社会力量参与进来可以让慈善超市的运作更加灵活多变。(叶翔 本报记者 李后祥)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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