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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字路口占道摆摊 山东日照四车相撞两人受伤

2014年03月24日 14:48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交通安全法规定交通繁忙的十字路口50米内是不能停车的。可是,有些驾驶人并没有当回事,还在路边摆起了摊。3月19日,因占道摆摊,在日照城北就发生了四车相撞的事故。

  3月19日晚上23点,日照城北204国道与山海路交叉路口发生一起四车相撞道路交通事故。在该路口西南角,一辆白色“吉利”牌小型轿车被撞得面目全非,而另外三辆货车则紧紧挤在一起,现场惨不忍睹。

  3月20日上午,记者见到了还心有余悸的轻卡货车驾驶人刘某,他告诉记者,事故发生时,他正在车上睡觉,忽然听见一声巨响,下车查看时,发现一辆没有挂牌的大货车撞在前边卖景观石的大货车上,并且把自己的货车刮碰了一点。刘某说,他之所以摊上这起事故,是因为事发当日下午,他看到该路口一辆卖景观石的大货车前围了不少人,于是他也将自己驾驶的运送枣树的轻卡货车停泊在此处。

  刘某的话从卖景观石的大货车车主那也得到了验证。大货车车主告诉记者,他拉着景观石从安徽灵璧县到日照虎山镇销售,没想到价格没谈拢,就临时将车辆停到了事发处的西南角,他原本以为这个路口人多,地方又宽敞不碍事,没想到摊上了四车相撞的大事。

  日照交警东港大队两城中队民警说,该起事故是一辆沿204国道由北向南行驶的待售商品货车,行驶到山海路路口时,因违反交通信号规定而与一辆沿山海路由东向西行驶的白色“吉利”牌轿车相撞引起的。“相撞之后,白色轿车顺204国道向前行驶了大概有10米才停住,而此时待售商品货车刹车失控,接着撞上另外两辆货车。”

  这起事故致使待售商品货车驾驶人头部受轻伤,而白色“吉利”牌轿车司机则身体多处软组织受伤。二人已被及时送往医院救治。(本报记者 徐艳 通讯员 牟海龙 刘春艳)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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