堵住“以闹维权”背后的规则漏洞
航班晚点延误就上跑道拦飞机、占领航空器;对医疗处置不满就殴打医护人员,甚至打砸医院;违章建筑被拆过程中遭一些业主漫天要价、百般阻挠……全国人大代表、南京市第一医院副院长陈鑫近日对存在于各行业、日渐严重的“过度维权”现象提出忧虑:“不闹不解决,闹了得好处,助长的是社会不良风气,伤害的是法制与规则的公信力。”
时下,我们正进入一个人人讲权利的时代,普通人口中涉及权利的新名词越来越多,居住权、阳光权、健康权、教育权等等,个人权利变成一个无处不在、触手可及的生活元素。公众权利意识的觉醒和维权意识的增强,是社会成熟进步的标志,但也须看到,成熟的社会需要权利与规则同步并行、相互匹配,两者之间的空白越大,权利失去依据和保障的“真空地带”就越多。
法律和规则是权利主张的边界,也为人们提供了维护权利的手段。但很多时候,规则与权利的匹配并不同步,这就给人造成一种印象:某些权利诉求只能通过自力解决,通过“闹”引起主管部门重视,让对方迫于压力让步,从而达到目的。比如,遇到航班延迟,该如何赔偿解决,缺乏一个约束性的通用规范,往往是由各航空公司自行决定,导致部分旅客打砸机场、以闹维权的过激行为。同样,在很多地方,征地拆迁、医患矛盾等纠纷事件中,赔偿、认定标准不一,往往敢闹、会闹的维权者确实得到了好处,没有“闹”的反而吃了亏。
“不闹不解决”,很大程度上源于规则的条文不明,导致规则在一些具体执行者手中可以弹性操作、随意自由裁量。在这种情况下,公众维权诉求能否得到满足,权利是否得到伸张,利益是否获得满足,一切取决于涉事对方的主观意愿,作为弱势的个体维权者,自然千方百计增加自身在“维权博弈”中的“分量”,因此出现了闹就能解决问题、闹就能获得更多利益的不正常现状。通过闹来解决问题,看上去实现了个人维权的目的,实际上摧毁了更多人对规则的信心,这也正是维权纠纷屡屡走向过度维权、甚至无理取闹的重要原因。
遏制“不闹不解决”的过度维权现象,既要让法律规则的制定与公众维权诉求更加合拍,同时必须在全社会重塑依法办事、按章办事的规则意识,让显规则真正战胜“潜规则”。特别是对一些政府主管部门来说,眼下解决过度维权的办法,往往是对能闹会闹者,开个“口子”、满足条件,以求息事宁人。但其实,一旦规则失守,失去严肃性,只会纵容维权行为“越界”,最终付出更大的代价和成本,没有规则可言,维权就不可能有赢家。
当然,防范“以闹维权”,还需要当事双方更加有效的沟通对话,更加顺畅的纠纷处理机制,更加公正有力的司法介入。在坚决依法处理“以闹维权”同时,让公众正当合理的权利诉求在法律和规则框架内得到及时、有效的满足,有了这样的“自动程序”,不但维权达到了目的,社会也有了化解矛盾纠纷的防火墙、减压阀。(刘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