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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不能因“喝农药索车”就减轻超载惩处

2014年03月31日 10:50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据媒体报道,韩女士超载的卡车被惠州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扣下,按照最新处罚标准应罚款2万元。26日下午,情急之下的她在该局会议室喝下了自带的农药,后经抢救已无大碍。“很同情她们,但这是违法行为,要是不处罚就会有更多人超载。”该局相关负责人一句话道出了双方的无奈。28日,市交通局通报称,涉事货车所属企业已缴纳2万元罚款,并于当日下午卸货放行。

  打悲情牌源于不懂规定

  曾金(暨南大学研究生):喝农药索车的现实悲剧可以同情,但绝不能纵容。事实上,从报道中可见,这起悲剧的重要原因是罚款金额从原来6600元-7500元标准提高到今年最新规定的2万元。事主表示之前每次都是交几千元就行,而这次却要高达两万元,不懂规定导致的心理落差是喝农药事故的直接因素。这也告诉我们,对于新出台的规定要及时提高知晓度,促进普及率,避免因不知情而违规的问题。当然,归根结底还是应提高相关行业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要明白法律的禁区,并且守住底线。喝农药索车打的是悲情牌,正如官方所言不能免罚、不能纵容,借此通过媒体报道让更多人知法懂法守法,或是一个不错的方式。

  莫因同情放宽执法尺度

  万世钢(大连读者):执法者有执法者的难处,执法的宽松与否,直接影响交通市场的秩序问题。公正执法与体恤民情是两回事,要分开来看。不能因为车主有过激行为,就放宽执法尺度。韩女士孩子较多,情况比较特殊,可能花销会更多一些。但有些事情,执法部门真不可能面面俱到,他们也不会有这个权限。对于这些车主的具体收入,相关部门最好做个调查。如果真是不超载就不赚钱的话,会不会是某个环节出了问题,这个也要搞清楚。执法和爱心不能混淆,但法和情又不是相悖的,一个公正执法的人不能说他就没有爱心。在任何时候,执法方向都是一定的,不能因为某些“意外”而改变。

  可引导运输行业自律

  王锦南(深圳读者):在运输成本不断攀升,运费却原地踏步走的情况下,车主要想赚钱,就只能多拉快跑,这必然会带来诸多隐患和查处。但是,若不解决车主的利润问题,即使有关部门查得再严格,车主依然可能铤而走险。如何才能让车主遵守相关法规,不超载超速呢?笔者以为,交通部门应进行合理引导,通过行业协会规范运输行业的经营行为,不失为一个好办法。在解决车主的利润问题之后,相关部门再加强打击,必定会收到事半功倍之效,也不会招来车主的非理智之举。

  应从源头来整治超载

  李阳景(惠州市教育局工作人员):超载车不仅容易压坏道路,还会带来交通隐患,从严整治超载乃正确之举。整治超载的重要手段是重罚超载车,但为避免重罚超载而引起车主过激反应,需要从源头治理。譬如,从源头上抓超载,在沙场和水泥厂等车辆出车前进行测量,超载车辆不能上路。在这方面,可以制定相关制度,在路上抓到超载车辆,除了对车主进行罚款外,还应对车辆的挂靠公司和超载物的原物主如水泥厂、沙场进行处罚。此外,也要严格落实规定,尽可能减少车辆路上行驶的相关收费,减轻车主负担。当然,对执法者而言,也得防范因人执法、徇私枉法等破坏运输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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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海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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