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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狂作案25起盗抢61万 匪首获刑15年

2014年03月31日 15:5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东莞3月31日电 (李映民 安致标)以许城、吴远明、张泽民为首的犯罪团伙,在2012年5月至9月疯狂作案25起,涉案金额达61万余元。记者31日从广东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以盗窃罪、抢劫罪对该犯罪团伙,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至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不等的刑期。

  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5月,许城伙同“国老”、“大眼古”、等人密谋盗窃后,乘坐被告人刘乐安驾驶的面包车去到东莞市常平镇中国建设银行新南支行柜员机处,刘乐安留在车上等候,许城等人见被害人范某在该处操作,便排在范的身后看范输入银行卡密码。

  许城记住范的银行卡密码后,“些罗”故意掉落一张废卡在地上吸引范注意,许城趁机将范的银行卡从柜员机上退出来,马上跑到对面的广发银行东莞园林支行柜员机处,盗取了18000元。得手后,许城等人付给刘乐安500元车费,剩下的赃款五人平分。

  在2012年5月至9月期间,以许城、吴远命、张泽民为首的盗窃团伙利用上述手段在东莞万江、寮步等地方疯狂作案21起,涉案金额达到57万余元。

  2012年8月,许城、吴远明伙同“国老”、“些罗”、“小猫”、“伟哥”等人密谋作案后,乘坐刘乐安驾驶的面包车去到东莞市黄江镇邮政路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柜员机处,刘乐安留在车上等候,许城等人见被害人罗某珊在该处操作,便假装在罗身后排队,由吴远明拿着废卡在柜员机前晃了一下,以分散罗的注意力,然后就往邮政所门口跑去,“国老”、“些罗”等人称罗的银行卡已被人拿走,并将罗强行拉开,后许城利用罗还留在柜员机里的银行卡,取走11800元。得手后,许城等人给了刘乐安500元车费,剩下的赃款六人平分。

  2012年8月份,许城、吴远明等人利用分散被害人注意力,强行拉开被害人的方式在长安、茶山等地抢劫4起,涉案金额达到4万余元。

  原审法院以许城犯盗窃罪、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以吴远明犯盗窃罪、抢劫罪,判处期徒刑十年。以张泽民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以刘乐安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后许城,吴远明不服,提起上诉。东莞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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