窝点藏身玻璃厂外销内供酒被查 暂扣问题酒624瓶
2014年04月01日 11:24 来源:贵阳晚报 参与互动(0)
日前,贵阳市花溪区工商局根据群众举报,在石板镇二村捣毁一销售“内供酒”的窝点,查获52件共计624瓶问题酒。
据介绍,该“内供酒”窝点藏在贵阳花溪美工玻璃厂内。经查,当事人杨某在元旦、春节期间,从贵州仁怀购进一批“内供酒”,1至3月份以来,杨以每件360元的价格零星销售了20件,剩下的52件存放在贵阳花溪美工玻璃厂内。
执法人员打开1件“内供酒”检查后发现,该“内供酒”标签为白色,标签上方显示“酱香型”和茅台酒“注册商标”图案,标签的正中部显示“内供酒”,下方标注“非卖品”,贵州茅台酿酒(集团)有限公司。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从未使用过贵州茅台酿酒(集团)有限公司这个名称,也未生产过“内供酒”和标注为“非卖品”的酒类。以上行为经初步认定为厂名、厂址和商标的盗用。
花溪工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现场发现的52件“内供酒”、10瓶“贵宾接待酒”等全部予以暂扣。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本报记者 孙维娜)
【编辑:李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