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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实施“先照后证”改革 4月1日开首张营业执照

2014年04月02日 15:16 来源:福州日报 参与互动(0)

  昨日下午,福建嘉敏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俞明在福州保税港区工商窗口领到了工商营业执照(如图),这是福州工商推行“先照后证”登记制度试点后,首家领到执照的企业。

  继推行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后,福州工商“先照后证”登记制度日前也在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区、保税港区、台商投资区等4个国务院审批的开发开放区全面试点,计划9月份在全市推开。

  “以前,企业来工商窗口办理营业执照,在名称预先核准后,就要根据提供的经营范围,到各相关部门去办理前置许可审批,待我们核实后才能办证。”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在申办许可证的过程中,因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创业者往往难以开展招工、洽谈、签约、贷款等前期筹备工作,有的甚至因此错过了投资机遇。推行“先照后证”改革后,创业者只要到工商部门领取营业执照,就可以从事一般性生产经营活动;从事需前置许可的生产经营活动,再向有关政府部门申请即可。在申办许可证的过程中,创业者可以同时着手开展筹备工作,这样不仅可为企业先期发展争取时间、节省成本,也可提高工商窗口办事效率。

  福建嘉敏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主要经营台湾食品和奶粉,目前已与台湾企业洽谈好,领到执照后,就可以去签订合同、办理银行开户或税务登记等事宜,同时办理相关行政许可证。俞明说:“‘先照后证’登记制度改革不仅为我们节省了很多时间,也给投资带来极大的便利。”

  记者还了解到,我市自3月1日起推行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已取得初步成效。截至3月28日,全市共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5842户,同比增长98.2%;新设立内资企业2334户,注册资本108.5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76.68%、87.22%;新设立个体工商户2930户,资金数额2.5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0.39%、77.93%。其中,新设立注册资本最高的为10.2亿元,最低的为0.3万元。  (记者王玉萍)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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