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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母娘当半个家 男子新婚一个月三次提离婚

2014年04月04日 09:32 来源:沈阳晚报 参与互动(0)

  “离娘肉”是中国结婚民俗中的一种礼物,在娶亲时或者娶亲的前一天,男方要准备几斤猪肉给女方送去。为什么要送“离娘肉”呢?常见的解释是,女儿是娘身上的肉,被人娶走了,给一块肉权当补偿。而在心理象征意义上来说,送“离娘肉”意味着女儿已经长大进入新的家庭,心理上与母亲完成了分离。

  昨天,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了解到一个面临离婚的新家庭故事:“离娘肉”送了,可是岳母的心却跟着女儿进入了这个新家庭。由于岳母的不断干涉,铁西区春江花月小区新婚一个月的李先生终于忍无可忍,三次提出和新媳妇离婚。

  结婚当天:特意送了“离娘肉”

  今年2月末,家住铁西区春江花月小区的李先生走进了婚姻的殿堂。30岁的李先生与比自己小8岁的高小姐组成了新家庭。

  由于高小姐年纪小,是家里的独女,父母对她很疼爱,李先生也很顺着女友。在婚礼现场,李先生的父母就敏感地意识到高小姐的妈妈很强势,对女儿太娇惯。婚礼结束后,李先生母亲在送别儿媳妇父母时,特意送过来几斤猪肉和猪腿,解释说:“这是当地农村的老传统,这是‘离娘肉’,姑娘是你身上的肉,被咱家娶走了,给一块肉当补偿。”高小姐的母亲看到这样奇怪的礼物,打趣地说:“你们可真逗,女儿嫁给你了,可她还是我女儿。”

  新婚第二天:岳母上门训姑爷

  新婚第二天,高小姐想和丈夫去海南旅游一周。本来是计划好的事,可今年3月1日云南昆明发生暴恐案,李先生担心出游不安全,不同意去了。这下激怒了高小姐,她大喊大叫,躺在地下打滚哭。李先生还是坚决不出游。

  赶巧的是,这时高小姐的母亲来电话,听到女儿在电话中哭,母亲匆忙中撂下一句“我这就过去”。

  两个小时后,岳母和岳父一起来了。岳母尽管没有大吼,可是依然对新姑爷表示出强烈的不满。岳母的意见是:“虽然我也不同意这个时候出游,但女儿年龄小,无论怎样,你比她大就应该多让着她。”无奈,李先生只得向新媳妇道歉。

  新婚一个月:岳母当姑爷半个家

  接下来,让李先生无奈的局面出现了。家里的大事小事,媳妇都要向她母亲汇报,如果不按照新媳妇的意见办,轻则岳母电话指责,重则岳母一家人到家里大闹。

  3天前,李先生因和朋友聚会喝多了,媳妇要求他早回家,李先生说不回。大半夜岳父母又赶到训斥李先生。这次,积压了太多愤怒的李先生向新婚妻子提出离婚,一向强势的岳母此时无计可施了。态度坚决的李先生先后三次向妻子提出离婚。经过亲属、朋友的多次劝解,还有高小姐的认错检讨,昨天,小夫妻的关系又缓和了。

  新生家庭应当优于原生家庭

  省内著名心理专家郭馨霞老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这个案例很有代表性,新婚闪离的小夫妻,50%是由于无法调和双方父母的关系。

  她说:“新生家庭优于原生家庭,新生家庭就是两人结婚后组成的家庭,原生家庭就是各自父母的家庭。很大一部分人离婚是因为摆不正这两个家庭的关系。典型的有:没断奶的丈夫,听丈母娘指挥的妻子,挣了钱交给自己父母的男人,为了让自己父母高兴而牺牲爱人的人,等等。

  郭馨霞说:“结婚意味着组建一个新的社会单位,在这个单位里,你和你的爱人就是这个家的合伙人,你们要合伙经营这个单位,你们人生最重要的收益,包括安全感、归属感、幸福感还有你们的孩子,都要来自于这个单位,所以你们的投资当然应当主要倾向于这个单位,你们的精力也应当大部分放在经营这个单位上。只有这个单位经营好了,你才能获得以上所说的收益,而这些收益你不可能持续地从其他单位获得,比如你父母的家庭。”(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 吴强)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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