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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200米免费放行岂容“变通”

2014年04月04日 10:52 来源:南京日报 参与互动(0)

  针对部分高速公路收费站200米免费放行难执行现象,近日,省交通部门表示,将在江苏所有高速公路收费站200米放行界处启用视频监控,高速公路方面也表示,如发现不执行放行规定的可立即举报。 (4月3日 南京日报)

  依据《江苏高速公路条例》,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口排队超过200米免费放行,这是法规制度,也是对社会的公开承诺,但执行层面,高速公路收费经营一方常常进行各种“变通”:有的把200米放行线移到500米开外、有的以高速入口处“是发卡不是收费”为由对进入高速公路的排队车辆拒绝放行,更有些收费站,抓住《条例》规定中“免费放行须所有道口开足”这一前提做文章,排队200米后仍不免费放行,而是加开人工售票亭,明明车辆排起长龙,但是你急他不急,一车一杆,照收不误,给人感觉是“为了收费而收费”。

  免费放行规定执行难,说到底是利益驱动,经营者的利益是有了,但其代价是严重贬损了法规制度的严肃性、政府部门的公信力。对免费放行规定“变通执行”、“变相抵抗”的现象屡屡发生,一个重要原因是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往往掌握在高速公路经营者手上,什么时候放行、什么情况放行,全由收费站自己看着办,相关政府部门无从监管处罚,由此带来的结果是,免费放行难上加难,找出个不放行的理由却是“分分钟的事”,未开足道口也好、“入口处不是收费处”也好,可如果谁都能找出个“顶着不办”的理由,高速公路的公益属性从何谈起,公众合法的权益又从何保障?

  解决免费放行规定执行难,需要政府监管部门收回“解释权”,当好“裁判员”,该介入的要介入,该处罚的要处罚,“徒法不足以自行”,最终还须有强制性的约束力。此次,我省对高速公路免费放行实施视频监控,接受车主举报,就是“进入角色”之举。其实,处理类似事件手段也可以多样,举个例子,接到群众举报,交通、交管部门派人上路,像处理交通事故一样,到现场查看、取证、照相,这不难吧?

  值得一提的是,举报、监控之后,对违规者还必须有最终处罚的结果。上月底,《江苏高速公路条例》草案修改稿在提请省人大审议时,曾经写入了不执行200米免费放行规定可处“最高10万元的罚款”的条款,但不知何故,最终提交审议时,又被删除,引起了许多市民的不解,难道是怕处罚会让高速公路经营者“肉痛”么?其实,相对于其违反规则给社会造成的负面影响而言,这处罚还真是必须的。(刘 晓)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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