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男子离婚时称房留给儿子 事后反悔遭儿子起诉

2014年04月08日 02:30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离婚时称房给儿子父亲事后反悔被告

  父母离婚时签协议,约定将名下房产过户给儿子,后因父亲反悔被儿子起诉。近日,通州法院受理了此案。

  小王诉称,2012年9月7日,他的父亲王先生和母亲徐女士因感情破裂离婚。离婚协议约定,双方名下位于通州区的房产归儿子小王所有,暂时归男方负责代管,因小王尚未成年,男方保证于小王成年之后(2013年10月17日)必须过户给小王。

  去年9月7日,徐女士突然接到房产中介职员电话,问询上述房屋是否出售,说有人于当日在其公司做了登记,要出售这套房。小王说,母亲告诉他后,他才得知父亲意欲出售房屋。同年10月17日后,他要求父亲依约将房屋过户至他名下,遭到拒绝,他起诉要求确认父母签署《离婚协议书》中的赠与部分合法有效,要求父母将上述房屋过户至他名下。

  王先生不同意小王的诉求,称已经反悔,要求撤销赠与,并称儿子与他的感情已经很淡,如把房子过户给儿子,他就什么都没有了。徐女士则同意儿子的诉讼请求。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记者裴晓兰)

【编辑:吉翔】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