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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乘坐公交车摔倒受伤 住院四五天才报警

2014年04月08日 08:50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0)

  路上被车撞了,结果拖到第二天才报警,更夸张的是,有一名老人出事故后,隔了四五天才报警。“我们处理了多起涉及人伤的交通事故,都是因为延误报警,导致事故认定难。”南京交警十大队负责人昨日发出提醒,一旦出了交通事故,涉及到人伤,为了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不论事故大小,一定要当场报警。

  住院才报警难寻肇事者

  “我们此前接到一名男子报警,说他父亲被车撞了,现在住院了。”交警十大队事故中队刘鹏警官介绍说,等他们赶到调查后才得知,事故竟然发生在前一天晚上。为何要拖了一个晚上才报警?这名常姓老汉称,当时他骑电动车行至一处匝道口时,被车子给撞了。“当时我感觉没什么事。”老人说,因此他就没报警,结果第二天一大早,他感觉浑身疼得难受,连忙赶到医院治疗,才发现肋骨、锁骨都骨折了,这时候才想起了报警。究竟什么车子撞的,老人隐约记得是辆重型半挂车,车牌号也不记得。因为报警太迟,调查难度增大。“现场几乎寻不到事故痕迹,我们又通过高速二大队的监控,查到事发时有8辆半挂车经过事发路段。”刘鹏介绍,目前此起事故仍在调查中。

  车内监控“帮”了伤者忙

  “还有一起事故,报警时间距离事发时间隔了4天之久。”刘鹏说,当时一名女子找到交警大队,说婆婆在公交车上受伤了。他们一询问,事情竟然发生在4天前。据受伤老太描述,4天前的早上9点,她在杨庄乘坐公交车出门,结果公交车猛然启动,导致她摔倒。“当时我能站起来,哪想到会出事啊。”老太称,哪知当晚她疼痛难忍,第二天到医院治疗,才发现腿部骨折了。

  治疗4天后,在儿媳的一番询问下,老太才道出自己是在公交车上出的事。“如果当场报警,是很容易处理的。”刘鹏称,可是事情过去了4天,调查过程就会复杂许多。庆幸的是,通过公交车内部监控,最终还原了事发过程,公交车驾驶员被认定承担全部责任。

  出了事要第一时间报警

  交警十大队负责人提醒,在他们处理的关于人伤的交通事故中,不少都是因为延误报警,导致交警难以寻找肇事车、难以作出责任认定。因此,一旦遭遇了交通事故,第一时间一定要报警,并要尽量详细地描述肇事车型号、车牌号,事发时间和事发路段等信息。另外,肇事车司机在等待交警和医务人员到达的时候,应该尽可能抢救伤员。此外,还要注意保护现场,包括双方车辆、人员、遗留的痕迹、散落物等,不随意挪动位置。如果为抢救要移动伤者,应该先标示伤者原有位置,以便交警勘查现场。在交警勘察现场和调查取证时,应如实向交警陈述交通事故发生的经过。(通讯员 张晓冬 扬子晚报记者 郭一鹏)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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