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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逃逸嫌疑人被查 称回家收衣服跳楼身亡

2014年04月08日 11:00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深圳交警前夜及昨日下午两次通报,一名交通伤亡逃逸事故嫌疑人在接受龙华大队交警调查后,在其寓所楼顶坠楼身亡。交警部门解释,因交通事故伤情鉴定结论还没有出来,故交警没有对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嫌疑人提出回家照顾孩子,由工作人员陪同。对于工作人员具体身份是否合法,男子为何上楼顶跳楼,尚难明晰。目前,检察机关及警方督查部门已介入调查。

  涉嫌交通肇事逃逸被查

  3月31日晚0时7分,市民拨打110报警称:经过留仙大道民塘路彩月酒店旁边时看见一人躺在路上,有人受伤。接报后,龙华大队值班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发现伤者已被120送往医院,现场仅遗留一把雨伞、车辆大灯碎片等物品,肇事车辆已逃逸。经初步了解,伤者刘某某(男,湖南人,28岁)已被送往龙华人民医院救治,当晚做开颅手术。由于伤势过重,至今昏迷未醒。

  根据现场遗留碎片,办案民警确定肇事嫌疑车辆为黑色比亚迪F0。3日晚上,办案民警锁定3台比亚迪F0,只有一台为黑色,并清晰显示出车牌号为粤BR5B49。比对视频发现,粤BR5B49号牌黑色比亚迪F0有重大嫌疑。经查,该车为肖某辉(男,湖南人,33岁)2012年5月购买的二手车,肖某辉称,该车一直由其本人驾驶。经检验机构确认,现场遗留的碎片与肖某辉遗弃的大灯相吻合。因“3·31”事故伤情鉴定结论还没出来,故交警没有对肖某辉采取强制措施。

  调查称嫌疑人回家收取衣物强行跳楼

  然而,在4月4日17时左右,肖某辉在其位于龙华民治街道鑫茂公寓的住所坠楼。事发后,辖区民治派出所及时出警处置,经120到场确认已当场死亡。据调查此案死因的龙华分局民警初步调查,肖某辉以家中孩子需要照料为由要求返回家中,后又声称需到所居住公寓楼顶收取衣物,经阻止无效自楼顶跳下,落至3楼平台处身亡。

  经调查民警查看物业电梯录像,工作人员陪同肖某辉从3楼上13楼电梯。随后,工作人员及肖某辉上行一层楼到达物业顶层平台,此时并未给其戴手铐。据龙华分局民警调查,肖某辉到了顶楼时突然有跳楼的举动,当时被工作人员制止。为了阻止肖某辉再次跳楼工作人员给其戴上了手铐,并准备将其带离。在带离的过程中,肖某辉挣脱并翻越了顶楼护墙,最后从楼顶坠下。经法医现场勘查,初步认定肖某辉为高坠死亡,排除他杀。

  当时陪同肖某辉的两名“工作人员”,一人是交通协管员,另一人是拖车司机,二人均不是具有执法权的正式交警。而按照办案程序必须要有正式民警带队,办理此案的交警为何缺位?深圳市交警局相关人员昨日回应,因为此案事故伤情鉴定结论还没有出来,故交警没有对肖某辉采取强制措施,而未采取强制措施不需要办案人员陪同。对此,深圳市公安局督察部门及宝安区人民检察院已经介入调查,调查结果也将公布。 (记者/李荣华 通讯员/刘明)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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