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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权责分明不能捆住服务的手脚

2014年04月08日 11:12 来源:长江日报 参与互动(0)

  残疾人生活困难求助于民政部门,这是很自然的反应。具体到房屋漏水的维修事宜,即使细则上可能没有成文规定,这个求助方向总归是没错的。就算政府不包揽所有事,可抛下一句“没有义务”,群众的困难还是没解决,他们又该怎么办?总要有个明确的说法。

  在权责分明的呼声与要求越来越明晰的当下,一些干部对于“管不管”产生了顾虑,凡是没有明确规定的,都不肯轻易管。这表明,僵化的管理思维依然盛行于公共服务体系中。群众工作的本质是服务,若是连服务的细则也硬要照章死抠,就成了机械化办事,既不通人情,也很不自然。规定了只能给金钱补助就坚决不肯再帮忙找人来维修漏雨房屋,也不管残疾群众的特殊困难,这样的“标准化”服务,未免过于死板教条。

  明确政府的权力责任,初衷是管好权力之手不乱伸,绝非要束缚住服务的手脚。为群众服务,当然是越多越好,越细致越好,公共服务完全可以放开作为,唯求让群众满意。(评论员 李杏)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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