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都市报:撤职能否成公车私用“处罚标配”
2014年04月08日 11:32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0)
针对媒体反映陕西省宁陕县经贸局党委书记刘富成涉嫌公车私用,常驾驶一辆黑色科帕奇越野车外出一事,记者5日从宁陕县政府新闻办公室获悉,刘富成目前已被免职。(4月7日《华商报》)
@段思平:目前各地关于公车私用的行政规定、处罚办法中,虽多有“严禁”、“不准”之词,却也在具体处罚标准上语焉不详。显然,处罚标准的模糊,官员公车私用被查实后“金蝉脱壳”的可能性便大大增加,那么认为出事也能摆平、肆无忌惮公车私用的官员将越来越多。因此,对于公车私用行为,我们亟需摈弃不痛不痒的处罚方式,建立明确、统一的处罚标准,甚至将撤职作为“处罚标配”,惟其如此,才能彻底断绝公车私用者的侥幸心理,最大限度地遏制“车轮上的腐败”。
【编辑:吴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