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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商报:证监会当被告折射对机构滥用信用的纵容

2014年04月08日 13:38 来源:成都商报 参与互动(0)

  光大事件所涉及的内幕交易认定、证监会的处罚等均未涉及问题的核心,这一核心是光大证券等机构投资者受尽宠爱、享受诸多其他投资者无法享受的特权。

  监管者坐上被告的位置,具有极强的象征意义。在中国,尽管股票市场骂声最多,但绝非最不透明的市场。

  因为光大“乌龙指”事件而脱离“三界外”进入大学任职的杨剑波状告证监会,这是件好事,有鲶鱼才可以更好地梳理A股市场的盈亏得失。

  到目前为止,该事件涉及内幕交易认定、证监会的处罚等,但均未涉及事件核心。事件核心是光大证券等机构投资者受尽宠爱、享受诸多其他投资者无法享受的特权。

  去年的光大“乌龙指”事件过程不复杂,交易员经计算机程序下单误买入234亿280ETF成分指数股份,最终成交72.7亿,涉及150多只股票。为锁定风险,光大证券8月16日当天将18.5亿元股票转化为ETF卖出,并卖空7130手股指期货合约。从下单到14点22分发布正式信息,在市场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了对冲交易,涉嫌内幕交易,并且在股指高位时低价买入期指,涉嫌操纵价格。8月30日,中国证监会宣布了对光大证券的处罚决定,认定光大证券对事件对冲处置不当,属于内幕交易,除了对光大证券公司罚款5亿元之外,对杨剑波等当事人还给予终生证券市场禁入的处罚。

  证监会的监管没有问题,却没能完全堵上制度漏洞,没能为未来预防类似情况提供完善的制度支撑。

  此役机构投资者的特权暴露无遗。自营部门以信用账户购入大量股票,没有红线警示,缺乏杠杆比率限制。与当初327国债事件管金生孤注一掷大开空单的做法本质相似,一旦出现极端事件必然会有疯狂赌徒。区别在于,管金生是利用漏洞有意为之,而光大证券交易员则是无心插柳。如果光大证券那天计算机再错得离谱点,输入的不是200多亿元,而是2000多亿元,再假设交易所系统全部成交了,那会是什么结果?证券市场必将爆发不亚于美国次贷危机的金融风险。

  上交所在回应光大事件时的辩解有些苍白无力,事实上,该事件并不是备付金报警的结果,这如果不是“超额买入”或“信用交易”,那就没有信用交易一说了。

  光大证券使用了ETF、T+0以及股指期货对冲等手段,甚至作为大胆的“奖励”还有“浮盈”。如上交所解释,事件当天上交所便与中金所联系,启动了跨市场监管。中金所可以掌握即时盘面情况,也就是说,当时交易所处于尴尬的境地,如果中止对冲交易,光大证券可能毁于一旦;如果任由光大证券对冲,事后再进行处置,难免失职之嫌。光大证券有兄弟的期货公司,属于庞大金融航母中的一员,正是因为监管层对大机构的溺爱,才有了如今杨剑波的反问:你怎么确定我是内幕交易?你怎么知道我当日的确有盈利?你怎么辨别期货公司、证券自营盘之间有没有防火墙?

  如果不从基础制度上着手,尴尬的局面还将延续。从理论上说,大机构放大风险孤注一掷而后满载而归,谁又能说个不字?从327国债事件到光大“乌龙指”事件,不公平的交易规则、恃宠而骄的信用操作、对大机构理性的盲目信仰的状况并没有太大改变。

  假设以后大机构出现风险时再孤注一掷操纵市场,监管层该如何处置?难道把风险溢价作为资金奖励给这些机构?证监会坐上被告席,需要反省的不光是证监会,而是A股的风险控制机制,是对大机构滥用信用的纵容,是对交易手续费的贪婪。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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