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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老旧小区物业频撤离 政协委员建议上调物业费

2014年04月08日 15:15 来源:新民晚报 参与互动(0)

  老旧小微小区居民的物业“抛盘”现象值得引起关注。记者昨天从闸北区政协举办的“旧区改造与城市建设管理”提案办理协商活动中获悉,区房管局根据区政协委员的建议,针对性地实施应急保障托底措施,并积极推进居民自治管理模式,同时也倡导通过一定程序,适当上调物业管理费。

  物业公司集中“抛盘”

  随着本市最低工资水平的提高和原材料价格指数的上涨,物业管理公司运作成本不断攀升,最近出现了不少物业公司集中“抛盘”撤离现象,尤其是老旧小微小区成为“重灾区”。

  目前,闸北区3万平方米以下的小区有239个,其中部分小区由于物业公司撤离,已出现“无人管辖”的真空地带,供电供水电梯运行难保障,各类设施故障不断,小区安全存有隐患,垃圾没人清理,绿化无人维护,居民反响强烈。

  据这些“抛盘”的物业公司介绍,他们撤离的主要原因是由于物业管理费近10年没有上调,而员工工资年年增长,收到的物业管理费远不能抵上日常开销。有的为了维持生计,采用削减人员和降低服务水准的办法,但服务水准的下降又激起业主不满,收缴物业管理费变得难上加难,形成恶性循环,尤其是大批售后老公房小微小区由于物业管理费低廉,此类情况尤为严重。

  多方出资购买服务

  针对上述现象,闸北区政协委员杨景明在今年初提交的提案《关于加强物业公司抛盘小区综合管理的建议》中指出,要在政府有限托底加强小区物业应急管理的同时,积极推进居民自治管理模式。

  区房管局作为提案承办部门,针对物业公司“抛盘”小区,已经实施了应急保障托底措施,即对2000年前建造、规模3万平方米以下的商品房和系统公房、售后房物业企业临时“抛盘”,采取多方出资购买服务的方式,按照“分等定价收费标准中最低一档”的服务标准实行应急限时差额保障托底,在短期内保障居民对物业服务的基本需求,引导其逐步走市场化道路或实行自治管理。

  目前宝山路街道的杨波小区、临汾街道的里昂小区已经采取自治方式进行管理,效果不错。

  成本提高合理上调

  闸北区政协委员俞建国对“抛盘”撤离现象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指出,由于最低工资水平调整等因素,不少物业公司集中“抛盘”属于无奈之举,“据了解,物业公司迫不得已撤离的主要原因,是物业管理费多年没有上调,而员工工资年年增长,收到的物业管理费远不能抵上日常开销。有的为了维持生计,采用的办法是削减人员和降低服务水准。而服务水准的下降又激起了业主不满,收缴物业管理费变得难上加难,如此恶性循环,危及小区安全。”俞建国说,市内大批售后公房小区由于物业管理费低廉,此类情况更为严重。与此同时,物业条线在每年的社会满意度指数评比中始终处在末位,众多从业人员积极性也受到较大挫伤。

  他建议,在现有体制的框架下,在政府部门的指导下,经过与业主的沟通,适当上调物业管理费是合理的举措,当然,同时也要对物业公司的管理水平提出更高的要求,将两项工作同步实施,做到“质价相符”(服务质量与收费保持一致)。对目前有些居住小区内的经营性收入如电梯内广告,停车费等,可以提高分配比例,从目前的3:7分成(物业留3,业主维修基金留7),适当提高到4:6甚至5:5分成,以此补充物业费不足的尴尬局面。 (记者 江跃中 通讯员 胡克群)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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