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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政协委员建议“试点以牌照制度规范摊贩摆卖”

2014年04月08日 21:1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广州4月8日电(程景伟 王光飞)广东媒体近日报道广州“走鬼”步行街摆卖集团化,引起广泛关注。广东省政协委员杨克建议,要完善立法,试点先行,探索以牌照制度规范城市流动摊贩摆卖行为。

  广东省政协8日向媒体提供了杨克的一份关于规范城市流动摊贩摆卖行为的建议。

  城市流动摊贩对抗城管执法暴力事件不时上演。杨克通过调查后发现,摊贩并不认为自身经营行为有重大过失,认为自谋职业养家糊口,天经地义,且政府并没有为他们再就业提供别的机会,一旦被城管没收财物,某种程度上就是剥夺其生存权,因而反抗。

  杨克称,当前对摊贩的处罚方式过于单一直接,城管执法只能扣物、不能罚人,城管一般没收摊贩摆卖物品,对摊贩造成巨大的直接心理冲击,极易引起摊贩不满与愤怒;摊贩谋生工具易变抗争武器,对城管人身安全造成较大威胁,城管如果采取措施自我防护,冲突必然加剧升级;此外,城市管理立法相对滞后。

  杨克表示,一些国家和地区在街头集市和流动摊贩管理方面积累了不少有益经验,如美国纽约,街头集市成为当地特色之一,上世纪70年代开始,纽约市政府设立街头集市协调管理办公室,街头集市渐渐规范,从4月到11月的周末,纽约市都在曼哈顿开辟一两条步行街,允许小商摊贩报名注册上街摆摊,政府同时拨款给一些文艺表演团体,在街头集市中搭台演出;跳蚤市场也是德国人生活中的一部分。

  杨克建议广州参照外国流动集市的做法,在促进商品流通、不影响环境卫生的前提下,在个别社区内作试点,设置流动摊贩摆卖点,既部分解决就业问题,又方便民众生活;同时加快城管立法,出台专门性的城市管理条例,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与执法内容;加强日常监管,探索牌照制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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