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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孝子弑母:罪人能否同情 罪行可否宽恕?

2014年04月09日 14:00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多年照顾瘫痪母亲的儿子因承受不了失业与经济困难双重打击,在绝望中持菜刀砍向自己的母亲,然后自杀,经救治二人伤愈。4月3日,东莞第二市区检察院认为,杨秀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是犯罪中止,又在报警情况下等候公安处理是自首,因此决定对杨秀不起诉,予以训诫。

  对于孝子经济拮据杀病母不被起诉一事,新浪微博发起了投票调查,有6381人支持该决定,认为“法理不外人情”,另有1634人表示发对,担心“有人再钻空子”。从这个数字可以看出,基于对杨秀的同情,众声喧嚣指向同一大方向:从轻。然而,也有少数网友的担心不可忽视:夸大情法冲突,则不免有以同情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矫枉过正之嫌。

  悲剧如是,相信绝大多数网友都不会无动于衷。网友们为杀人者求情,正是感受到了他所经历的绝望与无助,进而达成谅解。不少网友表示,“久病床前无孝子,一个简单的换位思考是,假如杨秀的遭遇都集中发生在我们身上,我们能不能有不一样的坚持?”

  网友@都督府的魔女说,“我只想说长期照顾病重的人不是件容易的事情,病人和照顾的人都会精神崩溃,时间精力财力体力都承受巨大的考验,没经历过的人根本没办法体会……” 网友@orzORZorzsin感叹,“人性都是脆弱的,谁都无法保证如果这种事情真的有一天发生在自己身上,自己会不会做和他同样的事情。也许有很多人会大喊‘不会’,但是当一个人真正受到那种沉重压力的时候呢?”

  网友@汪昆明还专门作诗表达同情:病入膏肓病榻中,但悲孝子心伤痛。愿天减寿增母寿,缘何一切皆成空。弑母只愿母再生,今生受罪苦伶仃。好死赖活难抉择,呼唤安乐悖人情。

  但也有网友坦言,并不赞成“不起诉”的决定。毕竟,杨秀的行为已涉嫌故意杀人罪,并具有一定的社会危险性。网友@蓝天碧水3271823965说,“谁也不能随便剥夺生命的权利。在法律面前,一就是一,二就是二,免予起诉显得没有道理。”

  不少网友表示,而更倾向于承办该案的检察官所提供的意见:本案应提起公诉,但依法可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下进行量刑。基于杨秀家庭的特殊状况,还可考虑适用缓刑,让其能够改过自新,赡养母亲。这可以让惩罚犯罪的需要与法律内在的人文关怀有机统一。

  网友@花落予说,不要让社会舆论成为法律准则判断的一部分,自由心证就是法外的人情条款,不起诉不等于是没有错,生命神圣不可侵犯,每个人都不可放弃生命。

  “我们是可以同情罪人,这并不意味着我们也要同情罪行”。网友@钢桥说,大是大非面前,不能有人情含糊,不然法律和司法就没有了存在必要。很多网友的担心还在于,如何健全社会保障制度,能保证杨秀不会基于贫困与绝望再度旧案重犯?杨秀案的“和谐处理”,会不会对处于同样家庭困境之中的其他人产生示范效应?靳延明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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