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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个人信息泄露凸显安全责任迷失

2014年04月15日 16:14 来源:深圳特区报 参与互动(0)

  当前,在法律层面落实信息收集方的保密责任已经刻不容缓,如此才能得以倒逼相关部门提升信息保护上的责任意识,促进技术和管理上的升级

  近来,让不少考生头痛的是,随着职称英语考试结束,骚扰电话并没偃旗息鼓。不同于考前的“卖题目卖答案”,新一波的骚扰电话和短信声称提供“改分服务”。“骗子们”能准确说出考生的姓名、身份证号、单位名称等,这不免让考生担惊受怕。不少考生质疑报名所在网站出了纰漏。而记者致电相关部门,得到的答复却是维护困难、追责不易。

  关于公民个人网络信息安全的问题,随着网络应用的普及在相应增加,职称英语考试信息的泄露,近年来更是多次出现。与安全漏洞的不断暴露相对,相关事件的处置基本上是不了了之,很少出现被侵害者成功维权的案例。这种模糊的责任生态,无异于对“泄露”行为的纵容。

  颇为微妙的是,类似事件出现后,相关部门的回应往往陷入一种自相矛盾的逻辑之中。一方面,在第一时间否定“内鬼”的可能,不约而同将责任指向“黑客”的强大;但同时又声称“系统没有被黑客攻击过的痕迹。”就此而言,“泄密”看似成为一道“罗生门”。于是,“年年岁岁花相似”的信息泄露事件也就不足为奇。

  必须承认,网络信息安全的维护外延较宽泛,在技术和管理上都存在多种掣肘因素,很难确保百分百的安全。但这并不能改变作为信息合法收集方的相关部门,在公民信息维护上的法律义务与责任。也就是说,一旦公民的个人信息可以确定被泄露,信息收集方就负有第一责任。如果这种责任追溯不落实,相关部门技术与管理水平的提升,注定难以跟上网络信息安全维护的形势。

  另一个必须加以重视的方面是,目前网络信息安全事件中,很多信息的泄露都与合法收集公民个人信息权的相关单位有关。这意味着公民个人网络信息的泄露,已超出了公民权益的范畴,也牵涉到政府公信的问题。如果对于类似信息安全现象听之任之,无疑将导致民众对于政府维护网络信息安全的公信与能力的质疑。

  面对多发的安全事件,单纯将责任指向“黑客”的强大,注定是一种责任意识的迷失。正如专家所言,“要切断公民信息泄露的利益链,追查源流的同时关键在于抓源头、铲除‘内鬼’”。当前,在法律层面落实信息收集方的保密责任已经刻不容缓,如此才能得以倒逼相关部门提升信息保护上的责任意识,促进技术和管理上的升级。朱昌俊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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