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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改造要过好“民意关”

2014年04月17日 13:50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济南市公布城中村改造计划,记者从中了解到,今年起至2017年,济南计划改造城中村236个。其中,今年将启动改造92个,涉及人口达15.5万人。(4月16日《齐鲁晚报》)

  没有百姓的舒适,就没有城市的舒适。城中村改造不仅是拉长城市建设“短板”、实现一体发展的现实需要,更是群众渴求幸福生活的热切期盼。真心实意地将城中村改造这件民生实事办好,不仅关系群众能否“安居乐业”,更连着政府的责任和信誉。改造城中村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必定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难题和阻力,过好“民意关”十分重要。改造前多一点意见征询、科学论证,多一份民主自治、集思广益,就能够得到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虽说城中村改造不可能实现“十全十美”而让所有人都满意,但最基本的底线要做到“三个符合”:一是符合城中村自身发展规律的要求,二是符合现代城市的功能定位要求,三是符合以人为本的要求。广泛听取民意、集聚民智,让每个群众真正参与到改造中来,充分尊重并保障大多数人的利益,已成为当务之急。事实上,也只有给大多数群众“话语权”,在开门纳谏、充分讨论和民主决策中,广泛集合社会各界的好声音,才能拿出体现民意的好方案。

  当然,在广开言路、广纳民意的过程中,势必会有部分群众提出质疑甚至反对,特别是当遇到意见不能一致的时候,有关职能部门和村(居)委会更应发挥作用,拿出主导性意见,再通过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尽最大努力把群众的意见“统一”起来。事实上,只要把“为了群众、依靠群众、惠及群众”的宗旨落到实处,切实保障好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才能在形成共识的基础上聚力共为,真正施好力、办成事,让群众更多享受到城市发展的成果。(徐剑锋)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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