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合肥将实行最严水资源管理 水污染防治不力追责一把手

2014年04月17日 15:48 来源:合肥晚报 参与互动(0)

  水资源过度开发,保护、治污不力,各县(市)区、开发区的一把手或将被追责。昨天,合肥市政府第30次常务会原则通过《合肥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

  建立水资源管理考核制度

  根据该《办法》,市政府将对各县(市)区、开发区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情况进行考核,并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

  各县(市)区、开发区是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责任主体,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开发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对本辖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负总责。而具体的指标考核,则涉及辖区内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用水效率控制指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指标的完成情况。

  重点考核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四项制度”建立情况,水资源管理能力建设,水资源管理、用水效率管理、水资源保护和相关配套政策制定及制度建设情况等。

  考核不合格将被追责

  《办法》明确,年度或期末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在考核结果通告后一个月内,向市政府作出书面报告,提出限期整改措施。

  整改期间,暂停审批该地区需要用水的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立项和审批,暂停该地区新增主要水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未按要求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将被监察机关依法依纪追责。

  对考核优秀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予以通报批评,将在相关项目安排上给予优先。

  “相对于用水总量控制,更重要是对水功能区达标考核。”张庆军要求,有关部门在对水资源的管理上还要“多动动脑筋”,对水质监测要建立比较合理的监测布点。(本报记者 付艳/文 周南/制图)

【编辑:李欢】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5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