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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城管人性化执法就是要讲究公平对待

2014年04月21日 11:30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近日,惠州城市管理问题经《南方日报·惠州观察》报道后引发不少关注。针对流动商户管理,惠州城管不可谓不努力,“文明执法”、“人性执法”也是城管队员口中的高频词。然而,“尴尬”的执法环境仍让城管队员在执法时面临窘境。

  仅以笔者在河南岸目睹的一次城管执法为例。在一块“此段属居民密集区,请商家自觉停止占道”的提示牌下,有商户在下面摆摊卖菜。城管执法队员劝说无效后,要求暂扣三轮车,准备将车上蔬菜搬下。商户出手阻挠,由于自己用力过猛跌倒在地,围观市民很自然地认为城管推搡人并出言指责——这是城管在执法中常遭遇的一幕,情节雷同,却并非巧合。

  在此种情况下,如果完全严格执法,可能造成的结果是,遭到执法对象和一些市民的怨恨和指责,甚至被带有成见的舆论声讨。加之人手不足等因素,城管在实际执法过程中,往往不得不进行一些妥协,譬如在特殊时期进行的“运动式”执法,对多次违规的摊贩减轻处罚的“人性化”执法。

  据了解,市区东江三路对面的一家大排档,本来规划有摆摊位置,但是该摊主经常占到路对面的绿道,惠州城管队员进行宣传教育、现场取证、口头警告,发放整改通知,进行经济处罚,但至今仍时有反复。对于此类违规摊贩,就应该严格执法,必要时应取消其经营资格。否则,此种看似仁义实则超出制度之外的行为,在顾及部分摊贩经济利益和一些市民观感的同时,损害的是正规经营摊贩、受违规摊贩影响市民的权益,最终可能导致执法失去公信力。市区江北21号小区就存在此类问题,流动摊贩让疏导区内的商户生意受到影响。

  流动摊贩如何管理,是每一个传统城镇向现代城市转型过程中几乎必然面对的难题。对于惠州而言,经济增长提速、城市扩容增量,又使这一过程不仅要在短时期内完成,而且难度也相应加大。有些属于老城区的“历史遗留问题”,如河南岸属于摊贩聚集区,但由于城市发展已不适宜摆摊,且之前也并未规划有更多可以作为疏导区的位置,从而导致违规占道的流动商贩短时清理易,长期杜绝难。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可以讲究“法外人情”,更不该妥协、被动地“人性化”执法去放松监管。而应聚合各方力量,从场地提供、物业服务、社区协助等方面为公平性执法提供环境和基础。河南岸地下商贸城疏导区的建立,就有效利用了闲置场所,引导流动摊贩入驻。对于依然坚持在周边占道经营的违规摊贩,就不能以“人性化”执法为理由放任自流,而要按相应规定,采取暂扣工具、经济处罚等方式加强管理。

  当然,严格执法不等同于“野蛮执法”。这也是容易造成市民误解的重要原因。在这方面,城管部门执法前应公布执法流程,执法中文明行动,执法后及时、全面公开信息。此外,还可邀请部分市民参与城管执法,让其亲身体验城市管理工作的难处。

  无规矩不成方圆,城市需要的是规范的市场,而非无序的路边摊。惠州的6000多流动商户是法治和城市管理所保护和关照的对象,但这并不能以损害其他市民和固定商家的合法权益为代价。在城市管理中,公平对待所有人,本身就是“人性化”的重要体现。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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