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福建检验检疫局推出12条举措 服务外贸发展

2014年04月21日 13:45 来源:福建日报 参与互动(0)

  日前,福建检验检疫局对外发布促进福建省外贸稳定增长的措施,措施包括服务农业龙头企业、服务工业重点项目、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提升技术服务能力、支持口岸对外开放、拓展腹地便捷通道、服务特殊开放区域发展、支持“海丝”振兴发展、减轻企业负担、促进通关便利化、推进“三互”工作、促进闽台货物进出口等12个方面。

  措施以壮大重点出口行业为根本点,将全力扩大出口作为主要目标,提出对南平圣农、长乐聚泉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实施“一对一”帮扶,对宸鸿科技、福建LNG等工业企业落实大项目立项管理,支持江阴港区营运小批量进口汽车,推动海峡两岸汽车产业合作等;针对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提出将对接地方跨境电子商务推进思路,对电子商务企业、产品实施既科学管理又便利通关的措施。

  以拓展口岸货源腹地为切入点,措施旨在有效促进港口物流大发展。如在服务特殊开放区域发展方面,提出在落实现有赋予平潭检验检疫政策措施的基础上,借鉴上海自贸区经验,深入研究更便捷高效的具有福建对台特色的工作模式;在拓展腹地便捷通道方面,通过继续实施针对湖北、江西等省份进口资源性矿产品的“直提转运”模式,对江西出口农产品实施快捷直通模式等,不断扩大辖区口岸向内陆省份辐射力。

  在改善通关环境方面,此次出台的措施也有颇多亮点。福建检验检疫局率先提出将在逐步扩大关检合作“三个一”试点的基础上,推动有关部门参照国际国内“单一窗口”建设先进经验,建立口岸查验部门、进出口企业及相关部门进行电子数据交换、信息共享、监管放行的公共信息化平台。措施还着眼于在闽台交流领域先行先试,提出试点在平潭开展对台湾方面认证和检测结果采信工作,并积极争取质检总局立项研究闽台直接往来检验检疫特殊政策,促进闽台货物快速进出。(记者 林侃)

【编辑:刘彦领】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