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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特权生成机制的社会呈现

2014年04月21日 14:05 来源:长江日报 参与互动(0)

梅明蕾

  一位黄石来汉的打工者在一社区补办居住证,按相关规定,15个工作日内本应办妥,然而4个月过去、事主往返社区数趟仍无下落,只好借助于媒体。如是“小民办事难”的例子,在对公务员“治庸问责”已有三载的武汉仍时有发生,可见过往作派惯性之大,“治” “问”努力之任重道远。

  对这类事情,我时常不免作庸人之假想:不说位高权重,如果这些办事的蝼蚁之辈有那么一两个有来头的亲戚,以举手之劳顺便向有关部门打个招呼,他们办事还会这么艰难吗?这答案不妨从各自的经验中去寻找。

  一家单位,为提高效率,也为节能,电梯分单双运行。可偏偏设计在领导办公的楼层,无论单双,电梯是都要停的。这自然可视作小小的“特权”,且引发群众嘀咕。我想这主意也可能出自下面的具体办事者。他们或体察到,单双运行给领导造成了“不方便”,才于是乎如此这般。

  可以肯定,这些曲意为领导考虑、令领导“舒服”的奉上之举,至今仍为常见的景观。虽说时事的变迁,新规的出台,舆论的监督,多少会给当权者以压力,使之行为更检点,不至明显出格。但权力这东东是明摆着的, “具体办事”的人看领导眼色办事一路走得顺风顺水,旧有潜规则的无形力量又岂是新发明文所能匹敌。

  应该承认,自“常委出行不封路”成为标志性事件后,原先在出行上拥有特权的人们大为收敛。日前武汉市使用“鄂0”公安专段号牌的公务用车又将换发“鄂A”普通号牌,旨在进一步取消特权。但据我有限的观察,沾“警”车辆违规行驶仍为常见。换作普通的驾车者,这样的违规会被罚惨,而交通执法者却对那些特权拥有者熟视无睹。这当然也是惯性使然。

  如果说公权力是特权的直接制造者,那么无权者手中的特权则以牺牲职业操守为代价。我曾亲眼目睹在中考过后的招生季,一所重点中学的校长门前如专家门诊般排起了长龙。而人人更有看病找熟人医生的经历。在酒驾查处远非今日严苛的时期,被执法者抓到的事主第一反应,便是给关系交警通电话以求网开一面,而事实证明,这样的求情多半奏效。

  人际间的特权自然有了交易,或形成“特权市场”。我帮你成功施行了手术,你让我的孩子如愿进入心仪的学校;我给你发一篇 “正面报道”,你帮我减轻交通违规的处罚。总之,一切以正当程序难办之事,都在这里圆满完成。可谓欠情还情,互通有无,皆大欢喜。

  所谓法制社会,乃是讲规矩的社会。良好的公共秩序,是公民们、尤其是弱势人群正常生活的保证。而无论是公权力所衍生出的特权,还是带有公共色彩职业派生出的“方便之门”,都是破坏规矩的利器,无疑与真正的法制社会不两立。虽然社会上的特权林林总 总、五花八门,但我仍相信,不受约束的公权力是所有特权产生的硬通货。明乎此,整治特权的路途虽然遥远,总算有力可使。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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