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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当年更新半挂牵引车重型载货车补贴1.8万

2014年04月21日 15:15 来源:生活报 参与互动(0)

  哈市今年老旧汽车补贴标准公布

  记者20日从哈市商务局获悉,2014年老旧汽车补贴标准已于日前公布,当年更新的半挂牵引车和重型载货车每车补贴1.8万元。

  为鼓励老旧汽车报废,哈市商务部门对去年259台符合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标准的报废车辆发放补贴466.2万元。

  同时,今年的老旧汽车补贴标准已于日前公布:2014年期间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使用10年以上(含10年)且未达到规定的使用年限,并于当年更新的半挂牵引车和总质量大于12000千克(含12000千克)的重型载货车(含普通货车、厢式货车、仓栅式货车、封闭货车、罐式货车、平板货车、集装箱车、自卸货车、特殊结构货车等车型,不含全挂车和半挂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8000元。

  新标准与去年相比有了一些变化,去年要求“使用10年以上(含10年)且不到15年”,而今年要求“使用10年以上(含10年)且未达到规定的使用年限”,这就意味着报废车辆的使用年限更加宽松。不过,今年的政策中明确提出了“当年更新”,也就是说,申请报废补贴的车主必须在当年购买新车。(见习记者李明哲)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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