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评论:别被“加班文化”倒置了

2014年04月21日 15:48 来源:山东商报 参与互动(0)

  一个月加班时间190个小时,中餐和晚饭时间平均不超过15分钟。在连续一年的持续高强度加班后,33岁的冲模设计工程师刘先军猝死在东莞市长安镇的一个出租屋内。事实上,超时加班在制造业发达的珠三角地区存在普遍性,一些企业甚至以“加班文化”为企业文化,要求员工“爱岗敬业”。(4月20日《北京青年报》)

  近年来,“过劳肥”、“过劳死”不时进入公众的视线,刺激老百姓关于生命和健康的敏感神经。“加班文化”的大行其道,让“不得不过劳”成为一种艰辛和无奈的现实。为了在激烈的职场竞争中留有一席之地,无数的人们苦不堪言却又欲罢不能地过度劳作。

  正如著名社会学家孙立平所言,在资源和机会分配不均衡的情形下,社会中各个角落的资源都迅速地向有限的大中城市积聚,发展的机会也就越来越集中在这些地方。这一方面压缩了上班族的选择空间,另一方面也加剧了社会竞争。保住“饭碗”的尽职尽责也好,升值、加薪的成功欲望也罢,让人们身陷“加班文化”的泥沼之中。此外,三六九等的层级划分,生存状态的鲜明反差,让人人皆争“上游”;而有限的资源、激烈的竞争,会从根本上扭曲人们的是非观和价值观。在争分夺秒的工业生产里,在起早贪黑的职场生态中,快速的生活节奏,沉重的生活压力,在经年累月中完成了对劳动的异化。劳动只是一种手段,人只是一种工具;人在劳动的过程中丧失了主体性,成为经济利益的附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权益保障法》,劳动者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加班文化”之所以底气十足,一方面是因为劳动力供应相对充足、不缺人手,另一方面也是由于劳动者权益保护存在诸多“漏洞”,让他们有机可乘。换言之,劳动者陷入“过劳困境”,在某种程度上也是由于法律规范缺乏强有力的实施操作系统,在执行过程中打了折扣甚至形同虚设,没有发挥制度应有的效力。

  消减“过劳困境”,必须破除根深蒂固的“加班文化”。这一切,既需要发展观念的转变、价值排序的更新,也离不开人文关怀的重振。毕竟,工作只是生活的部分而非全部,而工作的目的,也是为了让人们享受更好的休闲和娱乐。偏离了朴素人性的“加班文化”,是一种本末倒置。(杨朝清)

【编辑:李欢】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