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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家庭综合服务中心

2014年04月22日 10:14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昨日的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完善街道“一队三中心”建设重点任务分工的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其中提出,要完善家庭综合服务中心服务购买制度,鼓励社会资本、慈善资源参与家庭综合服务中心服务。

  《方案》主要提出加强社区服务管理场地整合、推动国有产权房产异地置换和公建配套设施移交、推进基层聘用人员“四统一”、加强基层社会服务管理人才培养力度、加强服务管理网格化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加强服务管理宣传等6项内容,加强对街道“一队三中心”(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街道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和街道综合执法队)在人才培训培养、服务场地整合利用、信息化网格化建设等方面的支持和保障。

  此外,《方案》还提出要完善家庭综合服务中心服务购买制度。制定专业社工服务质量标准,加强对政府购买服务评估结果的应用,建立服务质量评估不合格退出机制,加强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经费使用管理和监督。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慈善资源参与家庭综合服务中心服务,增强此类中心可持续发展能力。(记者杜娟 通讯员穗府信)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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