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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5月1日前设立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平台

2014年04月23日 08:52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0)

  记者昨从省政府召开的贯彻落实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会议上获悉,我省将于5月1日前在乡镇(街道)建立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平台,及时受理、转办困难人群的求助信息,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

  据介绍,长期以来,困难人群申请低保、临时救助、医疗救助、就业帮扶、助学救助等环节要跑多个部门,增加了他们的求助难度和求助成本。我省将通过现有的政府办事大厅、综合服务窗口、社区服务中心等,搭建救助申请“一门受理”平台,在受理窗口挂牌,明确专人受理或转办,做到人员到岗到位,让求助者少跑腿、办成事。(实习生 陈依晴 记者 王赟)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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