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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行贿删帖为哪般

2014年04月23日 09:53 来源:兰州晚报 参与互动(0)

  有媒体报道称,前不久,原海口市公安局网警支队一大队副大队长魏一宁因为受贿,被海口市龙华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海口市检方调查发现,向魏一宁行贿的外地网警竟然多达11人,仅河南省就有3例。行贿最多的是湖北黄冈市公安局的网警彭某:在短短一年的时间里,行贿148次,共483600元钱。

  外地的网警为什么要向魏一宁行贿,原因只有一个,因为几家知名的网络论坛总部设在海口,为了删除对当地政府或某位领导造成负面影响的网帖,他们只能有求于魏一宁。

  对于这起案子本身,小马飞刀有几个疑问。一个是行贿的钱从何而来。从道理上讲,这些网上的负面信息与行贿者没有直接关系,他们没有理由拿出自己的钱去求人。再说了,如果是几百几千块钱,尚能理解,但好几十万,那就不是一个小小的网警的手笔了。那么这笔钱到底是谁出的,如果是公家出的,又如何入的账,要知道,受贿者是不会给你提供什么发票的。还有就是对于网帖的处置并不是很难。政府不希望形象受损,可以选择回应,告诉别人误会产生在哪里,怎么解决;构成造谣诽谤的,可以报案,走法律程序,那么为什么非要选择行贿这种见不得人又有风险的方式呢?此外,到底删除了哪些网帖,这些网帖所反映的内容是真是假……这一切,现在都成了无头公案。

  写到这,想起去年新华社曾经报道说,在一项“你最愿意用什么渠道参与反腐”的网络调查中,74.6%的参与者选择了“网络曝光”,而选择“信访”方式的只占1.27%;《人民日报》主办的《人民论坛》杂志的一项调查显示,47%的受访官员认为县处级干部最怕网络监督。大部分网友最愿意选择网络曝光,而不少官员则最害怕网络监督,两相对照,足可以说明网络反腐的震慑力非同一般。中纪委多次强调,要健全网上舆论引导机制,发挥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在促进反腐倡廉建设中的积极作用。这也是中央对互联网等新监督手段的关注和积极面对。特别是中纪委网络反腐平台开通后,我国网络反腐呈现出越来越强劲的发展势头,公民的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了越来越充分的体现。

  小马飞刀以为,网络确实需要监管,而删帖也是监管的一个重要手段。但是,删除帖子应该遵循一定的标准,比如,对那些内容不健康的、威胁社会稳定和诽谤侮辱他人的帖子可以删除。但有些网帖,想一删了之,只能是掩耳盗铃。最后,用一审判决书中的一段话作为本文的结尾:并非所有对政府具有负面影响的帖子均系违法或侵权的,根据法律精神和依法行政的要求,政府亦有接受社会监督的义务。魏一宁接受财物未经审批删除帖子的行为,事实上会削弱社会监督的效果,实际上是为帖子所指向的机关或单位谋取利益。(小马飞刀)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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