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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曝抢生单独二孩暂不罚 广东计生部门:谁说的

2014年04月23日 10:03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基层计生单位表示目前对“抢生”只是先登记上报,如何处理需待上级明确

  昨日,有媒体报道,从国家“单独二孩”政策出台到广东落地实施的过渡期内出生的抢生“单独二孩”暂不处罚。“谁说的?!”广东、广州计生部门相关负责人面对求证,如是回应。广州基层计生人员称,抢生情况是“单独二孩”政策实施摸查内容,要求如实上报再作处理,可能因此被理解为“暂不处罚”。

  据报道,广州市计生部门称上周已收到省里电话通知,对过渡期内出生的“单独二孩”家庭,将暂缓处理,具体的处置办法,须等国家具体规定出台。这一通知已下达至区计生局,由区传达给街道和居委会,如有抢生家庭前来咨询,或递交社会抚养费,须告知他们暂缓进行相关工作。

  就此,本报记者向省、市、基层求证。

  “谁说的?!”对于记者的求证,广州市计生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全局并无任何人透露或作以上表述。不过,荔湾区确实向市计生局提交了一份情况,说明媒体关心过渡期抢生“单独二孩”的罚款问题。就收集到的情况,广州市向省卫生计生委作了报告。

  省卫生计生委昨日下午回应,确实收到了广州上报的情况,但对媒体的报道感到“诧异”,没有实质的文件,口头指令的政策变化是无根据的、不负责任的。根据省卫计委3月27日发出的关于做好全省“单独二孩”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明确对在我省“单独二孩”政策实施前已经生育的“单独”夫妇,依照生育行为发生时《条例》的规定处理,因此,广东落地政策只适用于公告实施后的生育行为,在3月27日前“抢生”的,不算合法的再生育,仍然被列为超生受罚对象。

  基层:对抢生登记上报

  已于今年1月生了二孩的单独妈妈江女士,昨日再次到海珠区赤岗街所属居委了解情况,居委会计生人员让她留下材料、联系方式等,“回家等,现在还没有罚款标准,在等上级决定。”

  基层计生单位如何面对“抢生”?越秀区黄花岗街一居委会计生人员称,目前并未收到上级任何形式关于“暂不处罚”的通知或要求,按照省市的要求,抢生“单独二孩”是居委会摸查内容之一,要求是收取抢生的医学出生证明等复印件,做好登记,如实上报。“如何处理,需要上级部门核实情况,再作决定。不可能收到情况就决定罚不罚、罚多少。”(记者何雪华)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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