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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隐瞒精神病史 婚后复发被判离婚

2014年04月23日 11:02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因自己患有精神类疾病,阿明的数次恋情都无疾而终,面对一见钟情的阿美后,阿明决定把精神病史当做一个不能说的“秘密”永远隐瞒下去。未料,婚后不久,阿明精神病复发使得他内心的“秘密”终被揭发。得知真相后,妻子阿美无法接受,遂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昨日,记者获悉,本案经广州市萝岗区法院审理后,准予两人离婚。

  38岁男追求33岁女

  阿明20多岁时患上了精神类疾病,经治疗后病情有所好转,但此后一直要靠药物维持治疗。其间,阿明谈过数次恋爱,但女友得知他患有精神类疾病后都要求分手。2012年初,38岁的阿明经人介绍认识了年小自己5岁的阿美,阿明对阿美一见钟情并展开追求,不久后两人便建立起恋爱关系并开始同居生活。

  恋爱半年后,阿明与阿美在萝岗区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不久,阿美就生下了女儿小小。面对着妻子和女儿,阿明有想过要说出自己的精神病史,但想到前几次恋爱,都因自己将病情坦白而遭到无情抛弃,阿明遂决定把精神病史隐瞒下去。

  孰料,2012年10月,阿明却突然精神病发作,被送往红十字会医院治疗。至此,阿美才知道丈夫竟然患有精神类疾病,而且10余年来一直在吃药物控制。阿美无法接受这个事实,待丈夫出院后,提出要求离婚,但未得到阿明同意。

  妻子向法院提起离婚

  之后,阿美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要求自己抚养女儿,阿明需支付抚养费至女儿成年。对此,阿明表示,妻子要求离婚,他也无力挽回,同意孩子由阿美抚养,但因自己患有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无力支付抚养费用。

  法院审理后认为,阿明和阿美虽系自由恋爱后结婚,但由于阿明身体状况不佳,直接影响双方夫妻感情,现阿美要求离婚,阿明也表示无意挽回婚姻,应视为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故准予离婚。鉴于小孩现未满周岁,处于哺乳期内,应由阿美携带抚养为宜,结合双方综合情况,阿明每月支付抚养费500元至小孩年满18周岁止。 (记者章程 通讯员余一帆)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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