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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应重视“我要去南昌”表达的诉求

2014年04月24日 10:55 来源:西安晚报 参与互动(0)

  本月起,南昌市执行新生婴儿凭《出生医学证明》办理落户的新政。无论新生婴儿是否在计划内出生,只要凭《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婚姻证件和户口簿即可办理户口。随后,广州、南京、郑州、武汉等地的家长,在当地邮局及广场门口自发举行“我要去南昌”的活动,给计生部门和公安局邮寄建言,希望借鉴落户脱钩计生新政。(相关报道见今日本报10版)

  在很多地方,办准生证的难度不亚于生孩子。但在南昌,今后给新生儿落户却不再看准生证了。这一户籍新政,不仅大大节省了公众办理准生证的时间和经济成本,而且还确实保障了公民拥有户籍的权利,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数据显示无户籍的人高达1300万。所以,难怪多地家长要通过举行“我要去南昌”这一活动来表达自己的诉求,因为南昌户籍新政将落户与计生彻底脱钩了,这是一个非常人性化的举措。

  虽然现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中,从未提及“落户”与“计生”相挂钩。但是,很多地方的新生儿落户,既与母亲上环、结扎挂钩,又与超生罚款等因素挂钩,结果是,很多人一辈子都没有自己的户口,上学、工作等方面受到严重影响,甚至都没有办法出门。尤其是,落户与计生挂钩这样的“土政策”,对一个新生命来说,显然过于残忍。

  尽管法学专家早就指出,任何一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有权拥有自己的户籍,享有法律上的权利并承担法律上的义务。去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黄细花也指出,“入学、入户等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不应该与计生挂钩。”而且,舆论也呼吁已久。但某些地方政府还是“顽固不化”。

  之所以要把落户与计生挂钩,不外乎三个原因:其一,是为了控制超生。只有符合现行计生政策规定的新生儿才能顺利落户(看上去是顺利落户,但广州市政协常委曹志伟展示的“办证万里长征图”显示:办个准生证涉及部门有8个,盖13个章,办理手续16道,需要19个工作日),否则,很难落户,这样做是为了限制超生。其二,是为了罚款。目前很多地方的做法是,先交社会抚养费后计生部门出证明才能上户口,通过这种“卡”的方式来收费(即罚款)。其三,是为了政绩。即计生工作与政绩考核挂钩。

  很显然,落户脱钩计生也会带来一些新的问题,比如说,由于落户与超生脱钩了,似乎难以控制超生,难以征收社会抚养费了,或许也会影响地方政府计生政绩。但在笔者看来,控制超生与征收社会抚养费,需要依靠更科学、更文明的办法,不能指望通过“卡”落户环节来控制超生和罚款,比如,如果社会抚养费征收合理、支出透明,完全可以解决征收难的问题。

  笔者以为,多地市民自发举办“我要去南昌”活动,就是想表达这样的诉求:即便不断简化准生证的办理手续,但很多地方仍然存在办理难的问题;给孩子落户是应有之义,不应该与其他东西强行挂钩。更重要的是,各地居民不仅希望当地计生部门和公安局效仿南昌做法,更希望全国人大尽快制定出台《户籍法》,用专门的法律来保障公民的户籍权。希望有关方面正视、重视“我要去南昌”所表达的公民诉求。(张海英)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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