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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将为臭氧治理立法 污染防治条例或7月出台

2014年04月24日 10:55 来源:金陵晚报 参与互动(0)

  记者从南京市环保局获悉,新的《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望7月与市民见面,空气质量治理若干规定“首次”入法,特别是南京大力控煤减排后,污染企业退出主城,污染物的特征也发生改变。“条例”首次对臭氧、有机挥发物的治理立法。

  VOC监测将联网“电子警察”

  VOC(有机挥发物)的治理和雾霾治理一样重要,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目前正在修订的《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对该污染物在南京的情况进行了调查,并提出将其纳入在线监控的“电子警察”平台。

  据参与《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订稿编写的专家介绍,新修订稿中将加入对产生VOC的行业进行污染治理的内容,比如加大黄标车淘汰力度,限制工业排放,加油站、油罐车强制油气回收并逐步实现在线监控等。

  据悉,南京将从5月份起开展加油站、油罐车油气回收装置检查,不能正常使用的单位要立即整改,有条件安装油气回收装置在线监控设施的,要安装在线监控。

  关键是控制好四种污染源

  记者了解到,新的“条例”中也有一些被弱化的内容,比如恶臭污染,随着工业企业的退城入园、“三高两低”企业整治,恶臭污染在南京已经不再突出,相反,臭氧污染却在“抬头”。因此在新条例中,将其作为和PM2.5一样的污染物加以严控,并要给出“源解析”。

  据介绍, 为治理臭氧污染,南京将在近期加大对油漆生产、喷漆车间等相关行业的督查,目前正排出相关名单,在7月底之前污染超标的单位整改不到位,就一律停业。

  记者了解到,目前专家选择了107种化学物质作为空气中VOC的“捕捉目标”。

  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课题组选择了江北、新港工业区、仙林大学城、中山陵、中山路、鼓楼、奥体、高淳作为监测的采样区。

  通过监测,课题组摸清楚了南京大气中这些有害的VOC来源:汽车占37%,工业占29%,燃料使用和溶剂使用占18%,油气挥发占16%。所以,今后要控制好这些污染源。(金陵晚报记者 于飞 通讯员 徐小怗 邵艺)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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