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南京近80家污染企业排污指标将能交易

2014年04月25日 09:36 来源:金陵晚报 参与互动(0)

  下半年,南京将对危害蓝天和碧水的“凶手”进行“买卖”。记者从南京市环保局获悉,近80家污染企业的4项污染物排放指标将能“交易”。

  让区域空气好坏“均衡”起来

  南京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企业排放的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四大主要污染物都将作为拍卖项目。在节能减排上“不遗余力”的企业,指标用不完就能卖了“赚钱”。

  南京各个区域的空气质量都不均衡,比如说,高淳好,仙林差。“通过这种买卖交易,可使污染物总量在南京各区域比较均衡,而不是差的继续差。”记者了解到,除了空气,此次将化学需氧量和氨氮纳入交易范畴,是针对南京水资源紧缺、水环境容量饱和、很多新建项目已没有环境资源可分配的现实情况采取的措施。

  “这4种交易的污染物只针对一个企业新上的那些项目。”专家解释说,希望通过此举进一步提高新建企业与行业准入门槛,利用倒逼机制,遏制新建项目对排污指标无节制的需求。

  南京主城不得购买空气指标

  如何选择参与交易的企业?南京市环保局总量处专家说,竞买企业要求相当严格,必须通过环评、近年内无环境违法行为。而对环保信用不良的、实施挂牌督办的企业,都不准参与排污权交易。

  按照计划,南京各区(园区)以及市管企业全部都要参与排污权交易。但是首批纳入的近80家大部分集中在城市发展新区。对此,专家说,“主要污染物排放权不是想买多少就买多少,要根据环境影响评价的预测量决定。”比如,新建项目竣工验收时,如果实际排放量小于环境影响评价预测购买量的,多余部分则要转让。

  另外,此次南京还明确“交易”也不能“跨区”。比如,规定在水环境质量化学需氧量不达标的流域或者大气环境质量二氧化硫指标不达标的区域内,需求方只能在本流域或本区域内购买化学需氧量或者二氧化硫排污指标;主城区范围内一律不得购入二氧化硫排污指标;拥有二氧化硫排污指标的转让方,只能向主城以外的二氧化硫达标地区转让。

  市民对企业排污情况“一目了然”

  在排污权交易的动员大会上,南京市环保局孟凡有副局长表示,在“交易”开始前,首先要做好初始排放权分配核定。也就是说,南京的企业要“公示”自己向南京空气和水中排污的总量,包括直接和间接的排放。

  南京化工园环保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企业多不愿意公布自家的排污情况,而环保部门只负责通报排污费缴纳收取情况,市民想要知道自己关心企业的排污情况只能通过信息公开的申请方式。他认为,建立起交易制度后,每家企业的排污要公示,要上交易平台拍卖,变的完全“透明”起来。

  据悉,环保部门正在和物价部门对排污单位初始排污权购买价格进行定价。将会按行业来定价,比如,二氧化硫在化工、钢铁、医药、造纸、食品等行业和火电企业的价格就是不同的。(金陵晚报首席记者 于飞)

【编辑:杜雯雯】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