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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职工医保账户5月1日更新 实时结算系统将停机

2014年04月25日 09:47 来源:宁波日报 参与互动(0)

  5月1日,宁波职工医疗保险将跨入新年度。宁波市区职工医疗参保人员的2014年度个人账户于5月1日凌晨更新,新年度个人账户一次性预划入12个月(即2014年5月至2015年4月)的资金。

  账户资金这样划入

  参加职工基本医保的在职人员按2014年4月本人缴费的基数预划入,45周岁以下划入比例为3.7%,45周岁(含)以上划入比例为4%;其中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人员按2014年4月2166元的缴费基数预划入,45周岁以下划入金额为961.2元,45周岁(含)以上划入金额为1039.2元。退休人员70周岁以下划入金额2202元,70周岁(含)以上划入金额为2446.8元。参加医保的外来务工人员按2014年4月2166元的缴费基数预划入,划入比例为2%(519.6元)。

  参保人员在2014年4月30日前结余的个人账户资金,在进行年度统算后转为历年账户资金,其中在2013医保年度内因跨年龄段、退休或缴费基数调整等原因造成原预划入资金不足的,在年度统算时按规定予以补足,并入历年账户资金。参保人员个人账户资金在4月30日前已透支的,透支部分按规定予以扣回。

  根据规定,参保人员住院治疗的医疗保险待遇标准按医疗费结算时所在的医保年度确定,如果参保人员在4月30日前入院治疗,在5月1日后出院结算,其住院期间的医疗费均计算到5月1日后的新年度,承担比例均按新年度计算。

  另外,已领取社保卡的参保人员将停换原医保磁卡。

  实时结算系统将临时停机

  在跨年度期间,宁波市区和奉化、象山的医保实时交易结算系统将停机12小时,具体停机时间为2014年4月30日18时至5月1日6时,这一时段内,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医保实时交易结算(含外配处方及非处方药购药)暂停。

  人力社保部门工作人员建议,职工基本医疗参保人员(不包括住院医疗保险和外来务工基本医疗参保人员)及各类医疗统筹人员可凭本人的医疗保险证历本在定点医疗机构选择应急记账方式结算医疗费(选择应急记账方式的,不再重复报销医疗费),也可以在定点医疗机构选择先由个人现金支付,节后再前往医保经办机构申请零星报销。

  城镇居民医疗参保人员由个人现金支付,节后到参保所在区域医保经办机构申请零星报销。

  余姚市、慈溪市和宁海县的医保系统暂停时间及医疗费处理办法由当地医保管理部门另行公布。

  历年结余资金部分可划转

  领取过社保卡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如果您的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超过100元,且2013医保年度内个人缴费金额大于100元,在新的医保年度开始时,可将个人账户历年结余中的个人缴费部分进行划转。

  市区及奉化、象山已领取社保卡的职工医疗参保人员,在满足相关条件前提下,均可划转个人缴费部分资金。但参加外来务工人员基本医保的人员,个人按月缴纳的1%部分不属于划转范围。

  按先缴费、后划转的办法,在2014年5月1日零时,市级医保经办机构对符合划转条件的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集中划转到参保人员本人的社保卡金融账户(包括尚未激活的金融账户)。划转额度最多不超过个人缴费金额。划转后,社保卡关联银行将以短信方式提醒参保人员。(记者周琼 通讯员任社)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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