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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顺一养猪场违建半年未取缔 村民呼请“动真格”

2014年04月25日 09:51 来源:人民网 参与互动(0)

  养猪场内新建的栏舍

  据工人介绍,共计有两三百头种猪,小猪无法计算

  去年,泰顺深山一处养猪场的违建行为,引来当地12位县人大代表和周边14个村委会的紧急报告要求取缔。本网曾就此做了报道。当时,当地各职能部门对该处属违建的认定态度也非常明确,但是从做出责令停工的通知,一直到现在时隔已半年多,这处养猪场仍在正常运作。

  当地村民为保其下游溪流不受污染,近日再次发出呼吁,希望相关政府部门“动真格”,拿出实质性行动对其进行取缔。

  养殖户称不存在污染

  近日,记者从泰顺县罗阳镇驱车前往养猪场所在地,在盘山公路上打转二十分钟左右,便可看到远处一幢幢并排连着的灰色的屋舍。进入养猪场后,一股臭味扑面而来,还能听到阵阵猪叫声。

  猪舍的下方,就地挖了两个池子,连水泥都没浇。一个池子里全是黑色黏稠状的液体,另一个积满了黄绿色的水。两个池子都露天敞着,散发着臭味。有村民表示,这样的恶臭不可能没有污染。

  龙华村村民毛显厚说,该村地处养猪场下游,天热的时候,连他们村都能闻到比较明显的臭味,有的村民甚至都不敢开窗户。而除了臭味,更让村民们担心的,是猪场对水质的污染。“猪场的两个蓄污池都不是封闭的,污水会通过土壤渗漏到溪流里。如果碰上连日下雨,池里的污水还会溢出来污染溪流”。

  对于村民的质疑,养殖户纪相义介绍说,由于审批手续没有下来,原先设定的沼气等排污设备也还没建。目前有两个简易的露天排污池,排出的猪尿抽到山顶用于浇树,排出的猪粪每天都会挑出装袋,3至5天内运走送往文成用作化肥。

  栏舍的尽头是简易的露天排污池,黑臭难闻

  县国土局:行政处罚正在复议阶段

  据泰顺罗阳镇龙华村村民介绍,村口有条三条桥溪,溪上有座廊桥名“三条桥”,属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去年7月,该溪流上游毛洋山一山顶上突现一座大型养猪场,村民就此进行了多方举报投诉。

  接报后,泰顺县国土部门曾到现场查看过,随后多次勒令其停工。经调查,该养猪场于2013年7月20日在罗阳镇毛洋村开始大规模动工扩建,至2013年10月14日已建成1个砖木结构的建筑物(生活管理房)和16个构筑物(栏舍),其中6个栏舍为2008年建设,10个栏舍和1个建筑物(生活管理房)为2013年建设。

  同时,该养猪场未通过相关部门审批,属于非法占地行为。今年1月,泰顺县国土资源局正式对其作出处罚,责令其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给毛洋村集体,并没收其非法占用的建筑物和构筑物。

  既然今年1月份,泰顺县国土资源局就对这个猪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为何过了这么久,这个猪场运作照常呢?

  泰顺国土部门表示,养殖户们对行政处罚表示不服,并在3月份向温州市国土资源局提出行政复议,复议期2个月,目前还没有结果。

  泰顺县国土资源局监察大队大队长潘云信表示,目前此事正在行政复议阶段,如果复议没有通过,他们会要求养猪户腾空场地,如果对方不履行,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他们在通过审核后还未通过审批的阶段,就开建了。未批先建行为,是违法的,必须进行处罚。就算他们持有工商执照,也不代表合法,用地必须经过县人民政府审批”。

  另外,记者还发现,养猪户《设施农用地审批呈报表》上写的总用地面积是5784.94平方米,而泰顺县国土资源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面积却有11526.91平方米之多。潘云信说,土地没有经过审批,不管建多大,都是违法的。退一步讲,就算经过了审批,面积超了这么多,同样也是违法的,他们也是要处理的。

  “边建边批”说法不成立

  据悉,该养猪场共涉及8名养殖户,原先只有4户,后又从文成迁来4户,由于空间有限,双方之后商定合伙扩建。几名养殖户一直声称自己是边批边建。

  采访当天,养殖户毛方建等人特意带来了一大叠“证据”。原来,双方曾向县珊管办打过一份申请,称因临时迁移,生猪无法安顿,没时间等办理手续,希望先建养猪场,后获得同意。

  对此,国土部门表示,县珊管办的意见和建议,只能作为参考意见,并不具备法律效应。对他们来说,仍是要严格按法律来执行。

  毛方建接着又拿出一份设施农用地审查意见表,上面盖有农业、林业、住建、水利、环保等10个部门的公章,表示同意。但是记者发现,该份文件唯独缺了最后一项——县人民政府的公章。

  泰顺县国土资源局监察大队大队长潘云信解释道,该养猪场已经通过了前期审核,正在走审批手续,还未获得县里正式许可。但是期间其私自开工未批先建,必须等该违法行为处理后,才能再进行审批等程序。目前要等复议结束后再依法进行相应处理。(黄佳佳)

【编辑:何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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