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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越级不接访需要保障往下沉

2014年04月25日 10:56 来源:湖北日报 参与互动(0)

  从5月1日起,信访部门将不再接待越级走访。国家信访局公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 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对越级走访进行规定,但通过网络、邮件等形式进行信访则不受限制。(4月24日《北京青年报》)

  正常而合理的信访方式,当然是让问题解决在萌芽和初始状态,将矛盾化解在一线。在新一轮信访改革的工作中,“越级信访”显然是一个无以回避的问题。就实际效果来说,越级信访的作用其实并不大,由于接访和处置的分离,上级接访之后,也往往只能起督办的作用。问题绕一个圈之后,最终还得转回来。不过,越级上访因为更高层的关注,对于基层政府来说也能起到监督作用,从而能积极回应访民利益关切。也正是因为如此,越级上访才为一些上访者所青睐。

  一般来说,越级上访是出于对基层的不信任,或者权利无以获得保障,才寻求相对公平的渠道。虽然随着网络上访和督办机制的建立,并未堵死越级表达诉求的路径,但这项改革需要提供必要的制度支撑和措施配套,要有基层善治做保障,才能让“不越级”也达到“越级”的效果。

  不支持访民越级上访,就需要制度保障下沉。一是建立相应的信访化解评估制度,对各地信访工作满意率进行评价,及时发现苗头性隐患;二是应当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多方收集信息并加大督查督办力度;三是建立信访工作考核评比办法,对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行为,实行刚性问责。

  解决越级上访重在构建信任,出路在于约束和规范权力运行。这是一个系统性的工程建设,远远超过了信访本身的范畴。更重要的是,信访作为一种中国特色的矛盾调解和维稳机制,法治才是根本,最终还得走法治之路。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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