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广州:办理单独两孩审批基层推诿刁难追究领导责任

2014年04月25日 15:28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昨日,广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公布了《广州市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工作的意见》,《意见》要求,各区、县级市要严格按照省的规定实施“单独两孩”政策,街、镇计生办在办理再生育审批时严禁搭车收费、严禁增设附加条件、严禁违规审批,对推诿、拖延、刁难群众的,要严肃处理,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意见》要求按照“城乡一体、一步到位”的原则,在全市范围内不分户籍、不分地域、不限年龄,稳妥扎实有序地统一实施“单独两孩”政策。涉及“单独两孩”政策相关业务的部门要指定专人与人口计生部门进行工作沟通做到业务协同。坚持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稳定和加强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和队伍,严格落实计划生育工作一票否决制。

  《意见》要求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建立健全出生人口监测和预警机制,按照国家关于独生子女定义摸查“单独两孩”数量、现孕人数及新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人数,开展预警预报工作,制订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稳步推进政策落实。

  《意见》要求,各区、县级市要严格按照省的规定实施“单独两孩”政策,街、镇计生办在办理再生育审批时严禁搭车收费、严禁增设附加条件、严禁违规审批,对推诿、拖延、刁难群众的,要严肃处理,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对不符合再生育条件的群众以及在3月27日省开始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前已经生育的“单独”夫妇,各区、县级市要进一步做好清查摸底工作,提前介入,做好深入细致的解释说服和疏导管理工作,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各级各有关单位要完善和落实各项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按照新标准将独生子女父母纳入奖励。 记者王普报道

【编辑:吴涛】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