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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白领“翘班”出游被辞退 微博晒照片成证据

2014年04月30日 15:27 来源:新民网 参与互动(0)

  白领陈小姐微博上晒“翘班”出游照被公司开除,陈小姐同供职公司对簿公堂,最终黄浦法院采纳了公司的主张,认为“辞退合法”。针对越来越多的微博、微信等电子证据在劳动争议案中频现的情况,黄浦法院昨天与区人社局联合发布相关白皮书,分析劳资矛盾突出问题。

  白领陈小姐怎么也想不到,自己在微博上随手发布的旅游照片和博客上写的游记,竟被单位截图公证,并作为证明自己旷工的重要证据提交法庭。而正是因为“翘班”出游,让她丢掉了这份已经做了10年的工作。

  2012年6月,陈小姐收到公司的解除聘用关系通知,称其从1月份开始累计旷工天数超过8天,按照公司规定决定即刻解除聘用关系。陈小姐颇为不满,她认为自己每次请假均有申请,并没有旷工,公司的行为系违法解约,应当支付违法解约赔偿金。于是,她将公司告上法庭,索赔16万余元的赔偿金。

  庭审中,公司为证明陈小姐旷工的事实一连出示了包括电子邮件、电话记录、微博、博客、电脑文档公证书、护照等证据。公司指出,在近1年中,陈小姐未经申请擅自外出旅游旷工达27.5天,从陈小姐微博上的照片可以看出其旅游的日期和地点,并且出游期间公司的电脑和电话上均无任何记录。公司还出示了陈小姐的年休假记录表,印证其缺勤天数。而陈小姐对公司拿出的这些证据并不认同,坚称微博和博客不是她本人所写。

  最终,法院采纳了公司的观点,认定陈小姐多次利用工作时间旅游,有意隐瞒休假天数,半年中累计12天缺勤未经申请和登记,公司解聘行为合法。

  劳资纠纷中电子证据多

  “当前电子证据的种类已从早期的电子邮件、手机短信逐渐扩展到微博、微信、聊QQ天记录、电子考勤数据等各种形式。”黄浦区法院副院长金民珍介绍说,在该院近年来的审判实践中已出现了多起涉及新类型电子证据的案件,其所要证明的内容囊括了劳动关系的建立、变更、终结,以及入职时间、岗位工资、辞职原因、加班与否的认定等方方面面。法官认为,越多越多的人事纠纷中开始出现电子证据。(据时代报)

【编辑:燕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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